RM20,000 包含津貼嗎?
不包含,只算在馬來西亞課稅的每月底薪。
各國攻略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跨國移居流程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ESD 公告引述內政部 2026-01-14 新聞稿:內閣於 2025-10-17 核准新的外籍人士薪資政策,自 2026-06-01 起實施。新舊門檻如下:Category I 由 RM10,000 以上調為 RM20,000 以上,最長 10 年;Category II 由 RM5,000–9,999 調為 RM10,000–19,999,最長 10 年(須接班計畫);Category III 由 RM3,000–4,999 調為 RM5,000–9,999,最長 5 年(須接班計畫)。
所有在 2026-06-01 當天或之後送出的 EP 新申請與續簽,都依新制審查。官方手冊說明:最低薪資以在馬來西亞課稅的每月底薪計算,不含津貼、獎勵、紅利,也不含在馬來西亞境外支付的薪資。
官方手冊說明:最長聘僱年限自第一次核准 EP 起算,綁定同一雇主、職位與 EP 類別;換雇主從新公司聘用日起算;換類別從該類別准證核發日起算。既有准證有效至到期日,公司無須另外處理。接班計畫(培訓本地員工)自 2027-01-01 起對 Category II、III 強制。
新制下三類都可申請眷屬;Category III 是自 2026-06-01 起送件者才可申請。配偶與未滿 18 歲子女申請依親准證(Dependant Pass);父母、配偶父母、18 至 25 歲子女與事實婚配偶申請長期社會訪問准證(LT-SVP)。
EP 由雇主申請,由內政部轄下移民局核發;MYXpats(Talent Corporation 子公司)處理 EP 與相關准證。流程:1)公司在 ESD(esd.imi.gov.my)註冊(僅首次);2)勞工局依《1955 年僱傭法》第 60K 條核准,並視情況在 MYFutureJobs 刊登職缺;3)受管制行業向核准機關取得支持函;4)在 ESD Online 送出外籍人士申請;5)入境後於吉隆坡國際機場第一或第二航廈辦理准證背書與 i-KAD。EP 為多次入境,期限 1 至 60 個月,依聘僱合約與外籍人士委員會核准。官方手冊所列各階段處理工作天數,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不包含,只算在馬來西亞課稅的每月底薪。
不會,既有准證有效至到期日;續簽若在 2026-06-01 以後送出則適用新制。
新制下三類都可申請眷屬。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