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隨時申請 TPS 嗎?
不行,須在《聯邦公報》公告的登記或重新登記期間內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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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是 TPS 指定國家的合資格國民,或沒有國籍、最後慣常居住在指定國家的人。指定國家名單、連續居住與實際在美日期等條件依各國 TPS 頁與《聯邦公報》公告為準。
所有申請人都須等該國的《聯邦公報》公告後才遞件。初次申請者須在初次指定或重新指定公告的登記期間內登記;要維持 TPS 者須在延長公告的重新登記期間內重新登記。各國時程與逾期申請的可能性見 USCIS TPS 頁的國家別頁面。
目前版本 01/20/25。符合現行指定的申請人都可線上遞件;選擇郵寄時,依 TPS 頁對應的地址。初次申請或重新登記時,可同時遞交 I-765 申請工作許可,也可之後另外遞交,見本站工作許可文章。
USCIS 於 2026-09-30 宣布《聯邦公報》公告,部分 H.R.-1 相關移民規費依 2025 年 7 月至 2026 年 7 月的通膨調整,2026-10-16 起生效。2026-10-16 起(含)郵戳的申請,若該福利須付這些規費,須附新規費,否則退件。規費見 USCIS 費用表;規費減免見本站 I-912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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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不行,須在《聯邦公報》公告的登記或重新登記期間內遞件。
可以同時或之後遞交 I-765 申請工作許可。
部分 H.R.-1 相關規費自 2026-10-16 起依通膨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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