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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Employment Pass 續期、縮短准證與離境清關(Exit Clearance)

馬來西亞 Employment Pass 續期、縮短准證與離境清關(Exit Clearance)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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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EP 續期須在到期前 3 個月內提出,不能提早。2026-06-01 起的新申請與續期適用新政策:薪資門檻提高、須準備接班計畫(succession plan),各類別有最長聘用年限(以雇主計算);每次核准期 Category I 最長 5 年、II 最長 2 年、III 最長 1 年。外派人員永久離開馬來西亞前,公司須在 ESD Online 辦理縮短准證(Shorten Pass);2025-11-18 起核准的 EP、PVP 到期而未續期或縮短者,公司須在到期後 30 天內申報 Exit Clearance。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續期時限

新版政策 FAQ:續期申請須在現有准證到期前 3 個月內提出,不能提早送件。2026-06-01 前完整送出的續期,依舊政策審查;2026-06-01 起的新申請或續期,依新政策審查。續期時若薪資未達新門檻,公司應先調整薪資再送件。

換類別要先縮短或取消

續期時若因薪資變動而換 EP 類別,會被當成新申請:須先取消或縮短現有准證,再以新類別申請。主准證類別變更後,家屬准證的申請與續期也要依新類別與效期辦理;既有家屬准證在到期前仍有效。

最長聘用年限與每次核准期間

新版政策 FAQ:「最長 5 年」或「最長 10 年」是指該 EP 類別的最長聘用期間,以聘僱公司計算,不是以外派人員個人計算;自 2026-06-01 生效,現有准證在到期前仍有效。

每次核准期間依現行做法:Category I 最長 5 年、Category II 最長 2 年、Category III 最長 1 年,可在類別最長期間內續期,仍須經審批。

接班計畫(succession plan)

適用新政策的申請,雇主須準備接班計畫作為佐證文件;系統要求時須上傳,續期時也要提交並持續執行。正式範本公布前,雇主可自行擬定。未能證明計畫在執行,可能影響之後的申請。

永久離境前:縮短准證(Shorten Pass)

ESD FAQ:外派人員永久離開馬來西亞前,公司須縮短其現有准證,即使准證只剩不到 3 天也一樣。公司在 ESD Online 的 Sub-Product 分頁提交,完成後可下載 Shorten Pass Slip 作為證明。

Exit Clearance(准證到期未續期也未縮短)

適用對象:2025-11-18 起在 ESD Online 核准的 EP 與 PVP 持有人,准證到期但沒有續期或縮短紀錄者。ESD Online 會在到期後最多 30 天追蹤是否出境;公司須在到期後 30 天內申報離境資料;若 30 天內系統未偵測到出境,公司須在 Pending Exit Declaration 於 7 天內申報。

文件:最新護照全部頁面影本(必備),以及下列其一:出境章、登機證或自動通關單據;在海外由馬來西亞使館縮短的准證影本;經宣誓官認證的法定聲明並附雇主說明信。未完成 Exit Clearance,公司的 ESD Online 帳戶會被限制,無法提出新申請。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EP 可以提早半年續期嗎?

不行,須在到期前 3 個月內提出。

回國前要做什麼?

公司須在 ESD Online 辦縮短准證,即使只剩不到 3 天。

最長年限是算個人還是公司?

以聘僱公司計算。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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