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申請什麼准證?
依親准證(Dependant 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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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D《Revised Expatriate Salary Booklet》列出:依親准證(Dependant Pass)— 配偶、未滿 18 歲子女。長期社會訪問准證(Long-Term Social Visit Pass, LT-SVP)— 父母、配偶父母、18 至 25 歲子女、事實婚(common law)配偶。
新制下 Category I、II、III 都可申請眷屬。Category III 在舊制不可帶眷屬,2026-06-01 當天或之後送出的申請才可以。
眷屬准證以主申請人的 EP 為基礎,EP 的年限與類別變動會影響家人的身分安排。眷屬是否可在馬來西亞工作、須附哪些證明文件、准證效期與費用,官方手冊未在此詳列,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有疑問可洽 MYXpats 服務台(helpdesk@myxpats.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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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依親准證(Dependant Pass)。
18 至 25 歲子女申請 LT-SVP。
父母與配偶父母可申請 LT-S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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