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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工作許可 EAD(I-765):誰需要申請、到期前 180 天續發與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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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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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 USCIS,EAD(Form I-766)是在特定期間證明美國工作權的文件,一般以 Form I-765 申請。需要申請的情形:身分本身有工作權但需證明(如庇護、難民、U 簽證),或需先取得許可(如 I-485 審理中、I-589 庇護申請中、F-1/M-1 學生)。綠卡持有人及 H-1B、L-1B、O、P 等隨身分可為特定雇主工作者不需 EAD。建議在 EAD 到期前 180 天內盡早申請續發;遺失可申請補發。費用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誰需要 EAD

一、因身分已有工作權但需要證明:例如 asylee、refugee、U 類非移民。二、須先申請工作許可:例如 I-485 調整身分審理中、I-589 庇護申請中,或 F-1、M-1 等非移民身分(例如 OPT)。

完整類別見 I-765 說明書與 8 CFR 274a.12。

誰不需要

永久居民:綠卡(I-551)即為工作權證明。H-1B、L-1B、O、P 等可隨身分為特定雇主工作者。L-2S 配偶依身分即有工作權,也可選擇申請 EAD。

續發與補發

仍符合資格者,以新的 I-765 和費用(如需)申請續發;USCIS 鼓勵在到期前 180 天內盡早申請,以免工作權中斷。

遺失、被竊或毀損:以新的 I-765 申請補發。資料錯誤非 USCIS 造成者須重新申請;屬 USCIS 錯誤者可透過線上服務請求免費更正,並以 USPS 寄回原卡。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有綠卡還需要 EAD 嗎?

不需要,綠卡即可證明工作權。

什麼時候該續發?

USCIS 建議在 EAD 到期前 180 天內盡早申請。

I-765 費用多少?

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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