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730 要在多久內遞交?
原則上在入境或獲得庇護後 2 年內,人道理由可能豁免。
各國攻略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跨國移居流程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過去 2 年內入境的主難民,或過去 2 年內獲得庇護的主庇護者,可為配偶與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申請。特定情況下,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也可能符合,見 USCIS《兒童身分保護法》頁。基於人道理由,USCIS 可能豁免 2 年的遞件期限,見表格說明。庇護申請本身見本站 I-589 文章。
一、收件與國內初審:由 USCIS 難民與國際事務處(RIO)進行,一般依收件順序處理,需要時發補件通知(RFE)。二、受益人面談:受益人在美國時轉交當地 USCIS 辦公室;在國外時轉交有管轄權的 USCIS 海外辦公室,沒有時經國務院國家簽證中心轉交美國使領館面談並判斷能否赴美。三、國務院退回:使領館發現不符資格時,退回 USCIS RIO 再審。
目前版本 01/20/25,郵寄時所有頁面須同一版本。USPS 寄至 USCIS Attn: I-730, P.O. Box 20018, Phoenix, AZ 85036-0018;FedEx、UPS、DHL 寄至 USCIS Attn: I-730 (Box 20018), 2108 E. Elliot Rd., Tempe, AZ 85284-1806。地址可能調整,寄件前請以 USCIS 官方頁為準。
主庇護者或主難民身分證明,例如核發身分的 I-94、移民法官命令、I-766 工作許可、I-512 假釋入境許可或 I-571 難民旅行證件;每位家人的護照規格照片或近期清晰照片,缺照可能被發補件通知而延誤;家人在美國時附 I-94 兩面影本;親屬關係主要證據:配偶附結婚證書與前婚姻已合法終止的證明,子女附出生證明,繼子女附與子女生父母的結婚證書,養子女附收養判決、至少共同生活 2 年的證明等。沒有主要證據時可提出宗教、學校或戶口紀錄等次要證據。外文文件須附完整英譯與譯者證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原則上在入境或獲得庇護後 2 年內,人道理由可能豁免。
I-730 只適用於配偶與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
由 USCIS 海外辦公室或美國使領館面談。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