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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娶嫁泰國人:駐泰辦事處結婚面談與泰籍配偶來台依親簽證流程

台灣人娶嫁泰國人:駐泰辦事處結婚面談與泰籍配偶來台依親簽證流程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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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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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流程:國人先到辦事處辦單身宣誓書與護照證明 → 附泰文譯本送泰國外交部驗證,泰方也須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縣政府單身證明並送外交部驗證 → 在泰國縣政府(Amphur/Khet)辦結婚登記,須 2 名見證人 → 把結婚登記(คร.2)、戶口名簿、良民證(1 年內)、健檢證明(3 個月內)等附英文譯本送泰國外交部驗證 → 向辦事處送件預約面談 → 雙方到場面談 → 通過後回台辦結婚登記 → 泰方申請依親簽證並預約入國前輔導。規費以泰銖現金支付:文件驗證每項簽章 510 泰銖,結婚依親居留簽證 2,200 泰銖;遭拒不退費。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一、國人辦單身證明

國人須親自到辦事處,帶:文件證明申請表(驗證項目填單身宣誓書與護照證明)、以英文填寫的單身宣誓書正影本、護照正本與資料頁影本 3 份、泰國簽證或入境章影本、3 個月內含詳細記事的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以及泰方護照資料頁影本。事先準備台灣戶籍地址與 2 名台灣保證人的姓名地址(附英譯)。

二、送泰國外交部驗證

國人取得辦事處驗證的單身宣誓書與護照證明後,自行附泰文譯本送泰國外交部領事司驗證(曼谷 Chaeng Watthana 路 123 號,電話 02-572-8442)。泰方須向縣政府申請單身證明(可申請英文版),並在結婚登記前送外交部驗證;外交部不受理單身證明與結婚登記同時驗證。台泰雙籍者也須申請泰國單身證明,並以泰籍身分登記結婚。

三、泰國結婚登記

雙方親自到縣政府(Amphur 或 Khet)登記,須 2 名見證人。參考文件:國人護照與入境章、經辦事處及泰國外交部驗證的單身宣誓書與護照證明、泰方身分證、護照、戶口名簿(曾有婚姻者附離婚或配偶死亡證明)。部分縣政府須預約。辦事處不受理泰國戶政核發的英文版結婚登記驗證。

四、泰方文件送外交部驗證

附英文譯本送泰國外交部驗證:

  • 結婚登記(คร.2)
  • 泰方全戶戶口名簿(遷入未滿 1 年另附舊戶口名簿)
  • 曾離婚:離婚登記;曾改名:改名證明;已有子女:出生證明
  • 泰方良民證:核發日起 1 年內有效(由泰國警察特別處公眾服務中心核發)
  • 泰方健檢合格證明:核發日起 3 個月內有效,須在衛福部認可的泰國醫院辦理(朱拉隆功、拉瑪狄博迪、拉加維提、詩里拉吉、南邦、呵叻 Maharat、Ekachai、Paolo Chokchai 4 等醫院)
  • 良民證與健檢有效期短,建議確定可申請簽證時再辦

五、送件預約面談

依序備齊:文件證明申請表(驗證結婚登記、單身證明、中文姓名聲明書、良民證、健檢證明)、泰文切結書、切結保證書、交往經過說明書、委託書(代辦時)、國人護照影本 2 份(含入境章、共同旅行章戳、泰國工作證)、國人 3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泰方歷次護照影本 2 份(曾在台工作須附居留證與終止聘僱證明)、經外交部驗證的泰方文件正影本、泰方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簽證申請表(visawebapp.boca.gov.tw)與 2 吋白底照片 3 張。所有簽名須與護照相同。

六、規費(只收泰銖現金)

  • 文件驗證:依泰國外交部官員簽章數量計費,每項 510 泰銖
  • 結婚依親居留簽證:2,200 泰銖;辦事處視情況核發居留或停留簽證,若核發停留簽證,差額不退
  • 面談遭拒時,簽證規費與文件驗證規費都不退

七、面談與結果

雙方都須到場,下午 2:00 到領務大廳等候叫號,帶雙方護照正本、交往與婚禮照片及事證、規費收據正本。無法如期面談須至少 1 週前書面通知;已延後 2 次者,除不可抗力外不受理第 3 次,將以拒件結案。

  • 通過:領取驗證後的結婚登記、中文姓名聲明書與單身證明
  • 未判定:補件,或核發觀察期停留簽證,泰方入台後由移民署訪查
  • 未通過:簽收拒件處分書並取回正本;可在 15 天內提出異議或 30 天內提起訴願;面談原則上以 1 次為限

八、回台辦結婚登記與依親簽證

把驗證後的泰國結婚登記附中文譯本,送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認證,再與中文姓名聲明書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申請含詳細記事的全戶戶籍謄本 2 份。泰方再帶戶籍謄本、護照、驗證後的良民證與健檢證明、規費收據,到辦事處簽證櫃台申請依親簽證,並預約入國前輔導(週一或週四上午 9:15 至 11:00)。泰方曾在台有不良紀錄或被管制入境者,須先向移民署申請解除管制。

櫃台時間

辦事處領務櫃台(護照、入國證明書、簽證、文件證明)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至 11:30,不必預約,抽號碼牌;下午不對外開放。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面談要兩個人都到嗎?

要,結婚雙方都須到場。

依親簽證多少錢?

2,200 泰銖,遭拒不退。

良民證和健檢多久有效?

良民證 1 年、健檢 3 個月,建議確定可申請時再辦。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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