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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籍配偶來台依親:駐馬辦事處居留簽證文件、規費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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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一般件 3 個工作天、速件 1 個工作天(均不含收件當日,速件另加 50% 速件處理費);只能由本人或代理人臨櫃送件,沒有郵寄或線上申請。規費:單次入境居留簽證 RM297,另收相對處理費 RM833(一般事由)。依台籍配偶依親須附:效期 6 個月以上的護照、線上填寫並親簽的簽證申請表、6 個月內 2 吋白底彩照 2 張、經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英譯本的結婚登記證明、3 個月內已登載配偶國籍與外文姓名的台灣全戶戶籍謄本、1 年內並經驗證的無犯罪紀錄證明、3 個月內並經驗證的健檢合格證明,以及台籍配偶身分證件。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處理時間與送件
- 一般件 3 個工作天、速件 1 個工作天,均不含收件當日;速件另繳 50% 速件處理費
- 由本人或代理人臨櫃送件;代理人須帶本人身分證件正影本
- 不提供郵寄或線上申請
- 馬國普通護照持有人赴台短期停留另享免簽 30 天(護照效期須 6 個月以上)
規費
- 單次入境居留簽證:RM297
- 相對處理費:一般事由 RM833
依台籍配偶應備文件
- 護照:效期 6 個月以上
- 上網填寫簽證申請表,列印有條碼的申請表並親自簽名
- 6 個月內 2 吋白底彩色半身照 2 張
- 馬國政府核發的結婚登記證明正影本,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駐外館處驗證
- 3 個月內核發、含詳細記事的台灣全戶戶籍謄本正本,須已辦結婚登記並載明配偶國籍與外文姓名
- 馬國政府 1 年內核發的無犯罪紀錄或良民證正影本,須經核發地駐外館處驗證
- 衛福部指定醫院或國外醫院 3 個月內核發的健檢合格證明;國外健檢證明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 台籍配偶的身分證件
- 其他視個案要求的文件
文件驗證
馬來西亞核發的結婚證明、良民證與醫院健檢證明,須先經辦事處驗證;一般件 3 個工作天 RM68,速件 1 個工作天 RM102。詳見本站文件驗證一文。
提醒
依親居留簽證適用於在台停留超過 6 個月者。入境台灣後須向移民署申請居留證。外交部對部分國籍配偶另有面談規定,馬來西亞籍是否須面談,依辦事處與領事事務局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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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馬籍配偶依親簽證多少錢?
居留簽證 RM297,加相對處理費 RM833。
多久拿到?
一般 3 個工作天,速件 1 個工作天。
可以郵寄申請嗎?
不行,只能臨櫃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