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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父母移民簽證(103/143/804/864 等):家庭平衡測試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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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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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澳洲內政部與《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第 1.05 條,申請 103 Parent、143 Contributory Parent、173 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804 Aged Parent、864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884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 都要通過家庭平衡測試。符合下列任一項即通過:合格子女人數至少占全部子女(含配偶的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的一半;或合格子女人數多於住在任何單一其他國家的子女人數。「合格子女」是澳洲公民、通常住在澳洲的澳洲永久居民,或通常住在澳洲的合格紐西蘭公民。內政部表示,即使有重大或特殊情況,也不會豁免這項測試。各簽證的費用、名額與等待時間,請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哪些簽證要通過

103 Parent、143 Contributory Parent、173 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804 Aged Parent、864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884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各簽證的其他條件、是否在境內申請、費用與名額,請依澳洲內政部最新公告為準。

誰算子女

依第 1.05(1) 條,父母本人或其現任配偶、事實伴侶的子女與繼子女都要算,包含養子女。子女下落不明時,視為住在其最後已知的通常居住國。

怎麼計算

合格子女:澳洲公民、通常住在澳洲的澳洲永久居民、通常住在澳洲的合格紐西蘭公民。其他子女都是不合格子女,視為住在海外。第 1.05(2C) 條:合格子女人數大於或等於不合格子女人數即通過。第 1.05(2D) 條:或者合格子女人數多於住在任何單一海外國家的不合格子女人數,也算通過。

不計入的子女

依第 1.05(3) 條,部分子女不列入計算,例如經法院命令、收養或依法被移出父母專屬監護的子女,以及住在受迫害、人權遭侵害國家且無法在他國團聚的子女等。具體情形請依條文與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內政部表示這項測試不會豁免。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家庭平衡測試可以豁免嗎?

依內政部說明,即使有特殊情況也不會豁免。

兩個孩子一個在澳洲、一個在台灣,能通過嗎?

若在澳洲的孩子是合格子女,合格人數等於不合格人數,依第 1.05(2C) 條即通過。

繼子女也要算嗎?

要,配偶的子女與繼子女、養子女都算。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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