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平衡測試可以豁免嗎?
依內政部說明,即使有特殊情況也不會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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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Parent、143 Contributory Parent、173 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804 Aged Parent、864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884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各簽證的其他條件、是否在境內申請、費用與名額,請依澳洲內政部最新公告為準。
依第 1.05(1) 條,父母本人或其現任配偶、事實伴侶的子女與繼子女都要算,包含養子女。子女下落不明時,視為住在其最後已知的通常居住國。
合格子女:澳洲公民、通常住在澳洲的澳洲永久居民、通常住在澳洲的合格紐西蘭公民。其他子女都是不合格子女,視為住在海外。第 1.05(2C) 條:合格子女人數大於或等於不合格子女人數即通過。第 1.05(2D) 條:或者合格子女人數多於住在任何單一海外國家的不合格子女人數,也算通過。
依第 1.05(3) 條,部分子女不列入計算,例如經法院命令、收養或依法被移出父母專屬監護的子女,以及住在受迫害、人權遭侵害國家且無法在他國團聚的子女等。具體情形請依條文與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內政部表示這項測試不會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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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依內政部說明,即使有特殊情況也不會豁免。
若在澳洲的孩子是合格子女,合格人數等於不合格人數,依第 1.05(2C) 條即通過。
要,配偶的子女與繼子女、養子女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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