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各國攻略

美國 I-140 職業移民請願:勞工證 180 天效期、可與 I-485 同遞、加急處理須郵寄

美國 I-140 職業移民請願:勞工證 180 天效期、可與 I-485 同遞、加急處理須郵寄主題插畫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跨國移居流程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6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依 USCIS,I-140 用來為外籍勞工申請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是 EB-1、EB-2、EB-3 職業移民的請願表格;目前版本為 06/07/24。I-140 可隨時遞交,但以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ion)為基礎的請願,必須在勞工證核發後 180 天效期內送達 USCIS,否則退件。可線上或郵寄遞件;若同時以 I-907 申請加急處理,必須郵寄。可與 I-485 同遞,但兩份文件不要混在一起。規費依 USCIS 費用表與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全額庇護計畫費(Asylum Program Fee)為 600 美元,符合條件的組織可減免。

誰要遞 I-140

依 USCIS,I-140 用來為外籍勞工申請美國永久居民身分,適用 EB-1、EB-2、EB-3 等職業移民類別。一般由雇主遞交;表格 Part 2 的 1.a(傑出人才,EB-1A)與 1.h(國家利益豁免,EB-2 NIW)可自行遞件,因此不需要填雇主稅號。各類別的詳細條件見 USCIS 政策手冊第 6 冊 E、F 部分。

遞件時機與勞工證 180 天效期

I-140 可隨時遞交。但自 2007-07-16 起,勞工證一律在核發後 180 天到期,以勞工證為基礎的 I-140 必須在效期內送達 USCIS,否則退件。效期最後一天若是週六、週日或法定假日,下一個工作日送達仍會受理。

線上或郵寄、加急處理

可郵寄紙本或透過 USCIS 線上帳戶遞件。郵寄地點依 I-140 是單獨遞交還是與其他表格同遞而不同,請查 Direct Filing Addresses for Form I-140。I-140 與 I-907(加急處理)一起遞時必須郵寄;I-140 已在審理中且收據號碼開頭為 IOE 時,可在線上帳戶上傳或郵寄單獨的 I-907。

常見退件原因與同遞 I-485

依 USCIS,以下欄位漏填會被退件:Part 1 申請人或公司名稱、郵寄地址、IRS 雇主識別號或社會安全號(1.a 與 1.h 自行遞件者除外)、第 5 題(是否為非營利或政府研究機構,自行遞件者選 No)、第 6 題(全職員工人數,自行遞件者選 Yes);Part 2 請願類別;Part 3 受益人出生日期;Part 8 簽名。打字姓名、代簽、印章或剪貼的簽名圖片都不被接受。

與 I-485 同遞時,兩份文件分開裝:各自依序放付款授權表(G-1450、G-1650 或 G-1651)、G-1145(如適用)、G-28(如適用)、表格本體與佐證文件。I-485 的細節見本站 I-485 文章。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I-140 一定要雇主遞嗎?

多數情況是;EB-1A 傑出人才與 EB-2 NIW 可自行遞件。

勞工證核發多久內要遞 I-140?

180 天內必須送達 USCIS,過期退件。

要加急可以線上遞嗎?

I-140 與 I-907 一起遞時必須郵寄。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回到美國移民管道總覽 看各國移民管道 如何查證合法業者

本站相關標籤

#移民 #考慮移民的台灣人 #文章 #各國移民攻略 #觀念說明 #美國

本站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