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和 I-140 一起送要交 Supplement J 嗎?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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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認 I-140 的職缺仍是有效、您打算在 I-485 獲准時接受的工作;在需要工作機會的職業移民類別,須以 Supplement J 取代工作邀請信。二、依 INA 第 204(j) 條申請工作可攜性,改用新的全職永久職缺,須與原 I-140 職缺屬相同或類似職類;如何判斷相同或類似,見 USCIS 政策手冊第 7 冊 E 部第 5 章。
I-485 與點名您為受益人的 I-140 同時送件:不需 Supplement J。依先前提交的 I-140 單獨送 I-485:須在首次送 I-485 時,或收到 RFE、NOID 時提交;USCIS 也可能在作成決定前要求再交一次。申請 204(j) 換工作:須 I-485 已依核准或待審的 I-140 正式送件、自收件日起待審滿 180 天,且已取得同職類的新永久工作邀請,或收到要求確認職缺仍存在的 RFE/NOID,或因 I-140 被撤回、雇主歇業收到 NOID。
郵寄:與 I-485 一起送件者寄到 I-485 送件地址;待審滿 180 天申請換工作者亦寄到 I-485 送件地址;回覆 RFE 或 NOID 者,依通知所列地址連同回覆寄出。線上:可在線上送 I-485 時一併提交;若 I-485 已待審且收據號碼以 IOE 開頭,可單獨線上提交(律師或代理人可附 G-28)。申請轉換 I-485 的基礎類別(transfer of underlying basis)時,不要線上提交 Supplement J。
須填入雇主實際地址;用律師地址取代雇主地址或資料不全,可能導致 RFE 而延誤 I-485。表格須簽名,未簽名會被退件。USCIS 頁面表示,2026-09-18(含)以後郵戳或電子提交的 I-485 只接受 09/18/26 版。Supplement J 目前版本日期為 09/18/26。費用請見 USCIS 費用表,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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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不需要。
I-485 待審滿 180 天,且新工作與原職缺屬相同或類似職類。
可以;但申請轉換基礎類別時不要線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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