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配偶可以自己申請嗎?
可以,VAWA 自我請願適用受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虐待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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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亞混血兒(1950-12-31 後、1982-10-23 前出生);美國公民的遺孀或鰥夫;VAWA 自我請願:受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虐待的配偶或子女,或受年滿 21 歲美國公民子女虐待的父母。
特殊移民:宗教工作者;巴拿馬運河公司、運河區政府或美國政府在運河區的員工;1978-01-09 前已在美國州取得執照並執業的醫師;國際組織或 NATO-6 員工與家屬;因受父母虐待、忽視或遺棄而需少年法院保護的未成年人;美軍成員;為美國政府工作的阿富汗或伊拉克翻譯;為美國政府在伊拉克工作的伊拉克人;為美國政府或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在阿富汗工作的阿富汗人;USAGM 或其受補助單位的播報人員。其他類別見表格說明。
2026-10-07 起變更郵寄地點,依申請類別、居住地,以及是否同時遞交 I-485(同時遞件)而定,見 USCIS「Direct Filing Addresses for Form I-360」頁;寄往舊地點者給 30 天寬限,以 2026-11-09 前(含)郵戳為限。部分 I-360 可在 USCIS 線上帳戶上傳 PDF 遞件,是否適用見「Forms Available to File Online」頁。同時遞交 I-485 見本站相關文章。
為美國政府工作的阿富汗人要取得綠卡,須先向 USCIS 遞交 I-360,或向國務院遞交 DS-157,申請特殊移民分類。2022-07-20 前(含)已取得國務院館長核准的人,仍須自行向 USCIS 遞交 I-360。在美國、館長核准仍在審的人,依是否已簽 DS-157 而有不同步驟,見 USCIS 頁的對照表。
目前版本 01/20/25,郵寄時所有頁面須同一版本。宗教工作者另有選用的檢查清單。規費見 USCIS 費用表,部分 H.R.-1 相關規費自 2026-10-16 起依通膨調整,依 USCIS 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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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可以,VAWA 自我請願適用受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虐待的配偶。
2026-10-07 起變更,舊地點以 2026-11-09 前郵戳為限。
部分 I-360 可以上傳 PDF 線上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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