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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簽證規則:180 天內最多停留 90 天、護照效期多 60 天、拒簽與簽證撤銷事由(YUKK 第 11–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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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外國人與國際保護法》(YUKK,第 6458 號法律)第 11 條:停留 90 天以內者向領事館申請簽證;簽證或免簽每 180 天最多停留 90 天,簽證不保證入境,領事館原則上 90 天內作出決定。第 12 條列出免簽情形,包括依協定或總統決定免簽國家的國民、入境時持有有效居留或工作許可者。第 13 條的邊境簽證屬例外,最多停留 15 天。依第 15 條,護照效期未比申請停留期間多至少 60 天、有入境禁令、沒有涵蓋停留期間的健康保險、無法說明正當目的或沒有足夠財力等,不予核發簽證。第 16 條列出撤銷事由,例如用途不符、偽造或護照失效。台灣旅客的電子簽證實務見本站土耳其電子簽證文章,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90/180 天規則(第 11 條)

在土耳其停留 90 天以內者,須向國籍國或合法所在國的領事館申請載明來訪目的的簽證。簽證或免簽在土耳其的停留,每 180 天內不得超過 90 天。申請須依規定程序提出;簽證不保證入境。簽證原則上由領事館核發,例外情形由邊境口岸所屬省政府核發;領事館原則上 90 天內作出決定。簽證種類與程序由施行細則規定。

免簽、邊境簽證與機場過境簽(第 12–14 條)

依第 12 條,以下外國人入境免簽:依土耳其締結的協定或總統決定免簽國家的國民;入境時持有有效居留或工作許可者;持依《護照法》第 18 條核發且仍有效的外國人專用護照者;符合《國籍法》第 28 條者。因不可抗力必須使用土耳其港口的交通工具乘客,以及到海港觀光不超過 72 小時者,也可能免簽。

依第 13 條,未持簽證抵達邊境、能證明會在期限內離境者,例外可獲邊境簽證,除總統另定外最多停留 15 天。依第 14 條,可能要求部分過境旅客持機場過境簽證,須在 6 個月內使用。

不予核發簽證(第 15 條)

以下外國人不予核發簽證:護照或替代文件效期未比申請的簽證期間多至少 60 天;被禁止入境;被認為有公共秩序或安全疑慮;患有被認定威脅公共衛生的疾病;因可引渡的犯罪被起訴或判刑;沒有涵蓋停留期間的有效健康保險;無法為入境、過境或停留目的提出正當理由;停留期間沒有足夠且固定的財力;拒絕繳納先前簽證或居留違規產生的欠款、罰款。屬上述情形但認為核發有益者,經部長核准仍可核發。

簽證撤銷(第 16 條)

以下情形由核發機關或省政府撤銷簽證:簽證經查為偽造;有塗改;簽證持有人被禁止入境;有重大犯罪嫌疑;護照或替代文件為偽造或已失效;簽證或免簽被用於目的以外;核發簽證所依據的條件或文件被發現無效。簽證有效期間內被作出驅逐決定時,簽證也會被撤銷。簽證或免簽逾期超過 10 天屬驅逐事由,見本站驅逐出境文章。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土耳其免簽可以待多久?

每 180 天內最多 90 天,實際免簽待遇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護照效期要多久?

須比申請的簽證期間多至少 60 天。

沒有健康保險會被拒簽嗎?

依第 15 條,沒有涵蓋停留期間的有效健康保險屬不予核發事由。

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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