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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居留許可被拒、撤銷與不予延長:各類居留的事由與出國 1 年的風險(YUKK 第 33、36、40、45 條)

土耳其居留許可被拒、撤銷與不予延長:各類居留的事由與出國 1 年的風險(YUKK 第 33、36、40、45 條)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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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外國人與國際保護法》(YUKK,第 6458 號法律):短期居留(第 33 條)在第 32 條條件不符或消失、用途不符、或有有效驅逐或入境禁令時,不予核發、已核發者撤銷、到期不予延長;家庭居留(第 36、37 條)另含假結婚;學生居留(第 40 條)另含無法繼續學業的證據;長期居留(第 45 條)在構成嚴重公共秩序威脅,或因健康、教育、本國義務役以外原因連續離開土耳其超過 1 年時撤銷。出國天數的撤銷細則由施行細則規定,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居留被撤銷屬驅逐事由;延長被拒後 10 天內未出境也是驅逐事由(第 54 條)。

短期居留(第 33 條)

依第 33 條第 1 項,以下情形不予核發短期居留,已核發者撤銷,到期者不予延長:第 32 條要求的條件有一項以上未滿足或已消失;居留被用於核發目的以外;有有效的驅逐出境或入境禁令決定。依第 2 項,因在國外停留天數而撤銷的程序與標準,由施行細則規定。短期居留條件見本站短期居留文章。

家庭居留(第 36、37 條)

依第 36 條,以下情形不予核發、撤銷或不予延長家庭居留:第 35 條第 1、3 項的條件未滿足或消失;家庭居留條件消失後未獲短期居留;有有效驅逐或入境禁令;居留被用於核發目的以外。依第 37 條,有合理懷疑時,省政府會調查婚姻是否只為取得居留;查明屬實者不予核發,已核發者撤銷,核發後也可能再查。家庭居留條件見本站家庭居留文章。

學生居留(第 40 條)

依第 40 條,以下情形不予核發、撤銷或不予延長學生居留:第 39 條條件未滿足或消失;出現無法繼續學業的證據;居留被用於核發目的以外;有有效驅逐或入境禁令。見本站學生居留文章。

長期居留(第 45 條)

依第 45 條,長期居留在以下情形撤銷:外國人構成嚴重的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威脅;因健康、教育及本國義務役以外的原因,連續離開土耳其超過 1 年。持長期居留者出國前請留意天數,見本站長期居留文章。

撤銷之後

依第 54 條,居留許可被撤銷屬驅逐出境事由;居留延長申請被拒後 10 天內未出境也是。可在驅逐決定送達後 7 天內向行政法院起訴,詳見本站驅逐出境與入境禁令文章。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短期居留什麼時候會被撤銷?

條件不符或消失、用途不符,或有有效驅逐或入境禁令時。

長期居留出國多久會被撤銷?

因健康、教育、本國義務役以外原因連續離境超過 1 年。

延長被拒後要多久內出境?

10 天內,否則屬驅逐事由。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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