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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生到馬來西亞實習:社交訪問准證(實習)SVP-I 最長 3 個月、由接待公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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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SVP-I 適用正在海外(馬來西亞以外)認可大學或機構攻讀學位或同等學程的學生,用於學生交換、產業或實作訓練、實習、導師計畫等。停留期間依該國籍適用的社交訪問准證期間,最長 3 個月;超過 3 個月須改申請專業訪問准證(專家)。接待公司須已完成 ESD 登記,並透過 ESD Online 送件;送件時學生須在國外,護照效期須超過 12 個月。不得攜眷、不得延長,結束或准證到期即須離境。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資格
- 接待公司已完成 ESD 登記與啟用
- 接待公司須申請這項便利措施的許可
- 學生正在海外認可大學或機構攻讀學位或同等學程
條件
- 期間:依國籍適用的社交訪問准證期間,最長 3 個月;更長的計畫須申請專業訪問准證(專家)
- 由接待公司透過 ESD Online 送件,送件時學生須在國外
- 護照效期須超過 12 個月
- 只能參加接待公司核准的計畫
- 不得攜眷,計畫不得延長,結束或准證到期即須離境
- 需簽證國籍者須先取得單次入境簽證
- 是否核發由移民官裁量
應備文件
- 護照全本彩色掃描(含封面封底),至少 6 頁空白頁,單一 PDF 最多 3 個附件
- 學校確認函:姓名、護照號碼、科系、修業起訖日、在學狀態與年級、簽署人姓名職稱
- 實習錄取函:姓名、護照號碼、計畫名稱、起訖日、公司代表簽名與職稱、學生簽名與日期
- 實習計畫詳細行程表
- 外交、官員、難民或臨時緊急護照不接受
台灣學生注意
台灣護照可免簽入境馬來西亞,但以實習為目的仍須依本准證辦理;實際核准天數依移民局決定,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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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台灣學生能在馬來西亞實習嗎?
可以,由在 ESD 登記的接待公司申請 SVP-I。
實習最長多久?
最長 3 個月,超過須申請專業訪問准證(專家)。
可以延長嗎?
不行,結束或到期即須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