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一定要改成日本人的配偶等嗎?
不一定。Q&A 第 34 題說明:工作不變時,維持現有在留資格或改申請配偶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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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人國)在日本工作的人,與日本人結婚後,要不要改簽證?入管廳「出入國審查・在留審查 Q&A」第 34 題問的就是這個情境,官方回答是:日本的工作沒有變、繼續做同樣的工作,可以維持現有的技人國身分在日本居住;也可以在與日本人結婚後,申請變更為「日本人的配偶等」。若變更獲准,就勞活動(職種)的限制就沒有了。本篇依 Q&A、入管廳「日本人的配偶等」頁面與變更申請頁整理,查證日 2026-10-19;兩條路孰優孰劣,涉及個人工作與家庭計畫,本站不替個案判斷。
| 路徑 | 在留資格 | 工作限制 | 在留期間 |
|---|---|---|---|
| 維持原狀 | 技人國 | 只能做資格範圍內的工作 | 依原許可 |
| 改配偶身分 | 日本人的配偶等 | 就勞活動(職種)沒有限制 | 5 年、3 年、1 年或 6 個月 |
Q&A 第 34 題的前提是「在日本的工作沒有變、繼續同樣工作」。如果工作內容改變,需要另外看原資格能不能涵蓋。入管廳「日本人的配偶等」頁面寫的在留期間是「5 年、3 年、1 年或 6 個月」。
由於原本持有在留資格,辦的是「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變更申請頁寫明:標準處理期間為 1 至 2 個月;窗口申請的手續費依許可的在留期間,從 10,000 円(3 個月以下)到 75,000 円(5 年以上)(線上申請的級距與金額不同,並於 2026-10-01 起改以超商或銀行決済);2026 年 9 月 30 日(含)以前受理的申請按舊額(6,000 円)。配偶版需要的文件、台灣端文件,見〈日本人配偶簽證的台灣端文件〉;本篇不重複清單。
結婚本身要在日本與台灣各辦登記,順序見〈台日結婚登記怎麼辦〉。若結婚後姓名或其他在留卡記載事項有變動,另有 14 日內申報的規定,見〈在留卡姓名或性別變更要在 14 日內申報嗎〉。
不一定。Q&A 第 34 題說明:工作不變時,維持現有在留資格或改申請配偶等,都可以。
就勞活動(職種)的限制沒有了,Q&A 寫明。
日本人的配偶等頁面寫「5 年、3 年、1 年或 6 個月」。
最後查證:2026-10-19
日本移民與簽證總覽:管道、簽證專文與永居門檻比較,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