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各國攻略

土耳其人口販運被害人居留與無國籍人身分證:30 天恢復期、最長 3 年、每 2 年更新(YUKK 第 48–51 條)

土耳其人口販運被害人居留與無國籍人身分證:30 天恢復期、最長 3 年、每 2 年更新(YUKK 第 48–51 條)主題插畫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5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依《外國人與國際保護法》(YUKK,第 6458 號法律)第 48、49 條:有重大嫌疑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的外國人,由省政府核發 30 天居留許可,讓其恢復並決定是否與主管機關合作,不須符合其他居留條件;可因安全、健康或特殊情況每次延長最多 6 個月,總計不超過 3 年;主動與加害人重新聯繫者撤銷。依第 50、51 條:無國籍身分由移民管理總局認定,核發免規費、可代替居留許可、每 2 年更新的無國籍人身分證;持證期間計入居留年數;持證者可申請各類居留,除構成嚴重公共秩序或安全威脅外不會被驅逐,並免除對等原則。取得任何國籍後證件失效。程序細節依施行細則與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人口販運被害人居留(第 48 條)

有重大嫌疑為或可能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的外國人,由省政府核發 30 天居留許可,讓其從遭遇中恢復,並決定是否與主管機關合作。這類居留不須符合其他居留許可的條件。

延長與撤銷(第 49 條)

為恢復與考慮期間核發的居留,可因被害人的安全、健康或特殊情況,每次延長最多 6 個月,但總計不得超過 3 年。經查被害人主動與犯罪加害人重新建立聯繫者,居留許可撤銷。人口販運被害人在接受被害人支援期間,依第 55 條不會被作出驅逐決定,見本站驅逐出境文章。

無國籍人身分證(第 50 條)

無國籍身分由移民管理總局認定,核發可在土耳其合法居留的無國籍人身分證(Vatansız Kişi Kimlik Belgesi);被其他國家當作無國籍人處理者不適用。無國籍人有義務領取此證,由省政府經總局同意核發,免規費,可代替居留許可,每 2 年由省政府更新,證上載有外國人識別號碼。

持證在土耳其的期間計入居留年數合計。取得任何國家國籍後,證件失效。認定程序由施行細則規定。

無國籍人的權利(第 51 條)

持無國籍人身分證者:可申請本法規定的各類居留許可;除構成嚴重公共秩序或安全威脅外,不會被驅逐出境;在外國人相關程序中免除對等原則;工作許可適用第 4817 號法律;並可適用《護照法》第 18 條(外國人專用護照)。其他人道理由的居留見本站人道居留文章,國際保護見本站國際保護文章。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人口販運被害人居留最長多久?

首次 30 天,每次延長最多 6 個月,總計不超過 3 年。

無國籍人身分證多久更新?

每 2 年由省政府更新。

無國籍人會被驅逐嗎?

除構成嚴重公共秩序或安全威脅外不會。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看各國移民管道 如何查證合法業者

本站相關標籤

#移民 #考慮移民的台灣人 #文章 #各國移民攻略 #觀念說明 #歸化與國籍 #居留許可

本站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