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可以工作多久?
高度專業工作須預計在連續 6 個月內完成,實際停留期依核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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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個人特質、工作背景或兩者,須與擬參與的活動、事件或工作的性質相關且一致,並證明有必要親自在澳洲參與。須真心只打算為核發目的暫時停留,會考量過去簽證的守規紀錄與遵守 400 條件的意願;須有或可取得足夠的生活費;須符合健康、品格等公共利益標準與特別回國標準,未滿 18 歲者另有標準。
工作須屬高度專業,且是「非持續性」的:預計在連續 6 個月以內完成,申請人沒有獲得之後為此工作留下的預期,也沒有做相關安排(第 400.111 條)。
不得:依表演合約或以非營利方式在澳洲表演,或支援表演者;在將於澳洲放映或播出的影視、廣播製作,或將於澳洲演出的戲劇、音樂會、錄音中擔任導演、製作或其他角色;從事會對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就業、訓練機會或勞動條件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修讀中小學課程或取得學位、文憑等正式資格的課程,或可計入高等教育學分的課程(語言課程除外)。長期受僱則考慮 482,見本站 482 文章。
有影響澳洲利益、且需要申請人入境停留的緊急情況,申請人將參與與該情況直接相關的事件、活動或工作。
家屬須與主申請人一同申請,同樣須真心暫時停留、有足夠生活費並符合公共利益標準;高度專業工作類別的家屬也不得修讀正式學位課程。單純商務會議或觀光可考慮 600 或 ETA,見本站相關文章。停留期限與簽證條件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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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高度專業工作須預計在連續 6 個月內完成,實際停留期依核發為準。
高度專業工作類別不可以從事表演等娛樂工作。
可以,家屬須與主申請人一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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