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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L-1B 專業知識調派:海外任職滿 1 年、最長 5 年,2026 年 9-11 生物辨識費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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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 USCIS,L-1B 讓美國雇主從海外關係企業(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調派具「專業知識」的員工,或由尚無美國據點的外國公司派員協助設立。員工一般須在入境前 3 年內連續任職海外關係企業滿 1 年,由雇主以 I-129 申請。新設據點初次最長 1 年,其他最長 3 年,可每次延 2 年、總計最多 5 年。配偶與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申請 L-2,L-2S 配偶依身分可工作。2026 年 9 月 9 日起,符合條件的大型雇主須另繳 9-11 生物辨識費。

雇主條件

與外國公司具合格關係(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關係企業),並在美國及至少另一國持續經營業務(規律、有系統、持續提供商品或服務,不只是設代理或辦公室)。不要求必須從事國際貿易。

新設據點:須已取得足夠的實體辦公空間,並有財力支付員工薪資並開始營業。

員工條件與「專業知識」

一般須在入境前 3 年內,連續在海外合格組織任職滿 1 年;赴美為同一雇主或其合格組織提供專業知識服務。

專業知識:對公司產品、服務、研究、設備、技術、管理等的特殊知識及其國際市場應用,或對公司流程程序具進階知識。若主要派駐第三方工作地點,須證明不受該第三方主要控制監督、且非勞務派遣。

停留期間與家屬

新設據點初次最長 1 年;其他初次最長 3 年;可每次延長最多 2 年,L-1B 總計最多 5 年。

配偶與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申請 L-2,一般與員工同期;持 L-2S 的配偶依身分即有工作權。

2026 年費用新規

DHS 於 2026 年 8 月 10 日發布最終規則,自 2026 年 9 月 9 日起,在美國僱用 50 人以上且其中超過一半為 H-1B 或 L-1 身分的雇主,提出 H-1B 與 L-1 申請時都須繳 9-11 生物辨識費(不延長身分的修正申請除外)。各項金額依 USCIS G-1055 費用表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L-1B 最長可以待幾年?

最多 5 年。

L-1B 和 L-1A 差在哪?

L-1A 為經理或主管,L-1B 為具專業知識的員工,詳見本站 L-1A 文章。

申請費多少?

依 USCIS 費用表最新公告為準。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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