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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觀光客退稅(VAT Refund for Tourists):每店每日 2,000 泰銖、P.P.10 表、60 天內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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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在掛有「VAT REFUND FOR TOURISTS」標誌的商店,同一店家同一天消費含稅至少 2,000 泰銖,當天出示護照請店員開立 P.P.10 表並附原始稅務發票;貨物須於購買日起 60 天內隨身攜出、並經國際機場出境。依稅務廳現行頁面,總額 20,000 泰銖以上須在報到前讓海關查驗,單價 40,000 泰銖以上奢侈品(或手提 100,000 泰銖以上)須在出境後再到退稅櫃台複驗。門檻曾多次調整,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退稅資格
- 非泰國居民,且本課稅年度在泰停留未滿 180 天
- 非執勤中的機師或空服員
- 經國際機場出境
- 每趟行程於出境當天申請(trip by trip)
購物時
- 只在掛「VAT REFUND FOR TOURISTS」標誌的商店
- 同一店家同一天含稅至少 2,000 泰銖,每張 P.P.10 金額須達 2,000 泰銖
- 當天出示護照,請店員填 P.P.10,並附原始稅務發票
出境時
- 總額 20,000 泰銖以上:報到托運前,攜貨品、P.P.10、發票給海關查驗(稅務廳現行頁面門檻)
- 奢侈品(珠寶、金飾、手錶、眼鏡、筆、手機、筆電平板、手提包、皮夾、皮帶,不含行李箱)單價 40,000 泰銖以上,或隨身物品 100,000 泰銖以上:通過出境審查後到退稅辦公室再次出示
- 於機場退稅櫃台申請,或郵寄文件給稅務廳
- 沒經海關查驗或貨物未在 60 天內攜出者不予退稅;領現金有手續費
注意
海關頁面與舊版政府頁面仍有 5,000 泰銖、10,000 泰銖等舊門檻,以稅務廳退稅網站與機場現場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泰國退稅最低消費多少?
同一店家同一天含稅 2,000 泰銖。
一定要給海關看嗎?
依稅務廳現行頁面,總額 20,000 泰銖以上須在報到前查驗。
住泰國超過 180 天能退嗎?
不行,須本課稅年度停留未滿 180 天。
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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