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審理中可以出國嗎?
可先申請提前假釋文件(I-131 第 1 部分 5.A);沒有提前假釋就出境的影響,請依 USCIS 的 I-485 說明與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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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美許可(綠卡持有人長期出國用,見綠卡出境與回美許可文章)、難民旅行證、TPS 旅行授權、提前假釋文件、北馬里亞納群島長期居民的事先旅行許可、境外人士的初次假釋、境內的原地假釋與再假釋。
I-485 審理中的人可申請提前假釋文件(I-131 第 1 部分 5.A)。可與 I-485 同時遞交;2024 年 4 月 1 日後送 I-485 者須另付 I-131 規費(見 I-485 文章)。只有 I-485 收據號碼以 IOE 開頭者,5.A 可線上申請,其他須郵寄。
依 USCIS 公告,Matter of Delcarmen-Lara, 29 I&N Dec. 830 (BIA 2026) 推翻 Matter of Arrabally and Yerrabelly;自 2026 年 8 月 13 日起,持提前假釋出境也算第 212(a)(9)(B)(i) 條的離境。曾在美國累積超過 180 天非法停留者,持提前假釋出境後回美時可能不得入境。有非法停留紀錄者,出國前請先諮詢移民律師。
線上:只限部分類別,例如 TPS 旅行授權與部分提前假釋類別;回美許可與難民旅行證不能線上申請。線上選錯類別可能被拒且不退費。郵寄:2026 年 10 月 7 日起依申請原因使用新的直接寄件地址,11 月 9 日前郵戳寄到舊地址仍受理。表格版本為 01/20/25,各頁須同一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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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申請提前假釋文件(I-131 第 1 部分 5.A);沒有提前假釋就出境的影響,請依 USCIS 的 I-485 說明與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年 8 月 13 日起,累積超過 180 天非法停留者持提前假釋出境後可能不得入境,請先諮詢律師。
不行,只能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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