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8 由誰簽?
依表格說明,所有必要簽名都須齊全;未簽名或簽名不全是最常見的退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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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或認可代理人(accredited representative)須提交 G-28,才能在 USCIS 的移民案件中代理當事人。在律師或認可代理人直接督導下工作的法學院學生或畢業生,須在督導者提交的同一份 G-28 上填寫學生與畢業生欄位。更多資訊見 USCIS「Legal Services」頁面。
首次:與相關申請、請願、動議或上訴一起提交,可在 USCIS 線上帳戶或郵寄。線上代當事人送件須先建立 USCIS 代理人線上帳戶。後續:部分待審表格可在代理人線上帳戶的「File a Form」選 G-28 線上提交;郵寄時,同一案件的後續 G-28 寄到案件所在辦公室,或最後一份通知上的回郵地址。
G-28 填寫不正確不會被接受,USCIS 會當作沒有提交 G-28 處理案件。最常見錯誤是未簽名或缺少必要簽名。當事人姓名須與相關移民表格完全一致。須以黑色或藍色筆親筆簽名,不接受印章或打字姓名;原始親筆墨水簽名的影印、傳真或掃描件可用於送件。
版本日期 09/17/18;USCIS 表示即將發布新版,在此之前 09/17/18 與 05/23/18 版即使已過到期日仍可使用。費用見 USCIS 費用表,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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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表格說明,所有必要簽名都須齊全;未簽名或簽名不全是最常見的退件原因。
案件會被當作沒有代理人處理。
原始親筆簽名的影印、傳真或掃描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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