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工作最長可以待多久?
每 12 個月最長 9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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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持有與設於葡萄牙的派遣公司或雇主簽訂的有效季節工作合約或合約承諾,載明工作地點、工時、類型、期間、薪資與帶薪休假;b) 有與本國人相同的疾病保障,或在沒有保障期間有健康保險,並有雇主提供的職災保險;c) 有適當住宿,可以是租約或同等文件,也可由雇主依第 56-D 條提供;d) 受規範職業須符合國內執業條件。原 e) 款已由第 62/2026 號法律廢止。另須符合第 52 條的一般簽證條件;依第 62/2026 號法律修正的第 52 條第 2 項,短期停留簽證與短期簽證原則上須有確保返程的交通票,但季節工作申請人除外。
簽證標記註明為季節工作用。持有人可在 90 天內從事季節工作;若持有人入境葡萄牙免簽,這個簽證也具有工作許可的效力。拒簽依《歐盟簽證法》辦理。季節性行業清單由勞動部長諮詢社會夥伴後公告,並通知歐盟執委會。
須符合第 51-A 條第 1 項 a)–d) 款並持有有效旅行證件。簽證效期同勞動合約,每 12 個月最長 9 個月;效期未滿 9 個月時,可依第 71-A 條延長停留,以任何 12 個月內 9 個月為上限;依第 62/2026 號法律修正的第 71-A 條第 1 項,可延長不只一次。簽證標記註明為季節工作用。一般短期停留簽證見本站第 54 條文章。
第 56-A 條拒簽事由:不符條件;文件以詐欺取得或偽變造;雇主依第 56-F、185-A 或 198-A 條受處罰;申請人未履行先前季節工作的義務;雇主在申請前 12 個月內為騰出職缺而裁撤常設職位;雇主沒有經營或已解散、破產中。拒簽仍須考量個案情況與比例原則。第 56-B 條:在葡萄牙停留目的與核准目的不同,或發現文件詐欺、雇主受罰時,簽證可被撤銷。長期受僱居留見本站第 59、88 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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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每 12 個月最長 9 個月。
不一定,可以由雇主依第 56-D 條提供。
短期簽證(第 51-A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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