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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O-1 傑出人才簽證:O-1A/O-1B 的資格、停留期間與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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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 USCIS 說明,O-1 簽證適用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具傑出能力,或在影視產業有傑出成就並獲國內外認可者。O-1A 為科學、教育、商業、體育;O-1B 為藝術與影視;O-2 為隨行協助的人員;O-3 為 O-1、O-2 持有人的配偶與子女。須以持續的國內外讚譽證明傑出能力,並為延續該領域工作暫時來美。初次停留最長 3 年,延期以每次最多 1 年核給。

四種類別

USCIS 列出:

  • O-1A:科學、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的傑出能力(不含藝術與影視)
  • O-1B:藝術領域的傑出能力,或影視產業的傑出成就
  • O-2:隨同 O-1 藝術家或運動員協助特定活動或演出的人員
  • O-3:O-1 與 O-2 持有人的配偶或子女

「傑出」的標準

須以持續的國內或國際讚譽證明傑出能力,或在影視產業有傑出成就紀錄,且為延續該領域工作而暫時來美。科學、教育、商業、體育的傑出能力是指已躋身該領域頂端的少數人;藝術領域指「卓越」(distinction),即技能與認可明顯高於一般水準,在該領域知名或居領導地位。USCIS 政策手冊第 2 卷 M 部分有評估證據的細節與 STEM 相關考量。

停留期間

初次停留最長 3 年,期間依完成活動所需時間決定;延期以每次最多 1 年核給。O 簽持有人可在申請效期開始前 10 天入境、效期結束後再停留 10 天,但只能在效期內工作。延期須由雇主或代理人向 USCIS 遞交 I-129。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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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O-1 可以自己申請嗎?

延期須由雇主或代理人向 USCIS 遞交 I-129;初次申請的遞件方式請依 USCIS 頁面說明。

O-1 可以待多久?

初次最長 3 年,之後延期每次最多 1 年。

家人可以一起去嗎?

O-1、O-2 持有人的配偶與子女可申請 O-3。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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