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一定要交 N-300 嗎?
不需要,但部分州辦事可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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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民用 N-300 聲明成為美國公民的意向。USCIS 說明:入籍不需要 N-300,但部分州可能要求您提交,才能與該州辦理某些事務。入籍申請本身見 N-400 文章。
USCIS 達拉斯 Lockbox。USPS:USCIS, Attn: N-300, P.O. Box 650809, Dallas, TX 75265-0809。FedEx、UPS、DHL:USCIS, Attn: N-300 (Box 650809), 2501 S State Hwy 121 Business, Suite 400, Lewisville, TX 75067-8003。應附:永久居民卡影本、兩張護照規格照片。除非表格說明要求,不要寄正本。外文文件須附完整英文翻譯及譯者證明(翻譯完整正確、譯者具翻譯能力)。
以下欄位缺漏會被退件:第 1 部分的 9 位數 A 號碼;第 3 部分口譯人簽名(如有口譯);第 4 部分填表人簽名(如由他人填寫)。表格須簽名。可由律師或認可代理人代理,須提交 G-28。版本日期 04/01/24;費用見 USCIS 費用表,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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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但部分州辦事可能要求。
綠卡影本與兩張護照規格照片。
缺 A 號碼、口譯人或填表人簽名,或未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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