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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N-426 軍事服役證明:以服役申請入籍時的送件方式與退伍者改交 DD-214

美國 N-426 軍事服役證明:以服役申請入籍時的送件方式與退伍者改交 DD-214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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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N-426 供入籍申請人請國防部驗證其軍事服役。目前仍在美軍服役、並以服役主張入籍資格者,須隨 N-400 提交經簽名與認證的 N-426,且只有經授權的軍方人員可以認證,認證人員依各軍種規定。曾服役但已退伍者不要交 N-426,改交所有服役期間的 DD Form 214、NGB Form 22 或同等退伍文件影本。N-426 隨線上 N-400 上傳,或紙本寄到 N-400 直接送件地址;收到 RFE 要求者,寄回提出要求的辦公室。自 2026-06-01 起只接受 03/13/26 版。表格須簽名。

誰要交、誰認證

目前在美軍服役、以服役主張入籍資格者:須隨 N-400 提交經簽名並認證的 N-426。只有經授權的軍方人員可認證,請查所屬軍種關於誰有權認證的規定。另可參考 USCIS 的 M-599《軍人入籍資訊》手冊。

已退伍者改交什麼

曾在美軍服役者不要交 N-426,改交所有服役期間的 DD Form 214(現役退伍或解職證明)、NGB Form 22(國民兵離隊與服役紀錄),或同等的退伍文件影本。

送件方式與版本

隨線上 N-400 一起上傳;紙本申請者寄到 N-400 的直接送件地址。收到 RFE 要求補交 N-426 者,寄回提出要求的辦公室。表格版本日期 03/13/26,自 2026-06-01 起只接受此版。表格須簽名,未簽名會被退件。費用見 USCIS 費用表,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退伍軍人要交 N-426 嗎?

不要,改交 DD-214、NGB-22 或同等文件。

N-426 誰可以認證?

只有經授權的軍方人員。

N-426 寄到哪裡?

隨 N-400 送件,或寄回發 RFE 的辦公室。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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