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要交 N-426 嗎?
不要,改交 DD-214、NGB-22 或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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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美軍服役、以服役主張入籍資格者:須隨 N-400 提交經簽名並認證的 N-426。只有經授權的軍方人員可認證,請查所屬軍種關於誰有權認證的規定。另可參考 USCIS 的 M-599《軍人入籍資訊》手冊。
曾在美軍服役者不要交 N-426,改交所有服役期間的 DD Form 214(現役退伍或解職證明)、NGB Form 22(國民兵離隊與服役紀錄),或同等的退伍文件影本。
隨線上 N-400 一起上傳;紙本申請者寄到 N-400 的直接送件地址。收到 RFE 要求補交 N-426 者,寄回提出要求的辦公室。表格版本日期 03/13/26,自 2026-06-01 起只接受此版。表格須簽名,未簽名會被退件。費用見 USCIS 費用表,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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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不要,改交 DD-214、NGB-22 或同等文件。
只有經授權的軍方人員。
隨 N-400 送件,或寄回發 RFE 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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