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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未婚夫妻 K-1 簽證:90 天內結婚、I-129F 與後續申請綠卡

美國未婚夫妻 K-1 簽證:90 天內結婚、I-129F 與後續申請綠卡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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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 USCIS 說明,K-1 簽證讓美國公民的外籍未婚夫妻來美,雙方須打算在入境後 90 天內結婚、都具合法結婚資格,且在遞件前 2 年內至少見過一次面(特定文化習俗或極端困難可申請豁免)。流程為美國公民向 USCIS 遞交 I-129F、核准後轉交國務院國家簽證中心與駐外使領館、入境時由海關邊境保護局檢查;90 天內結婚後可遞交 I-485 申請綠卡。已結婚者不適用。

資格

USCIS 列出:

婚姻須真實,不能只為取得移民利益。已經結婚、打算在美國境外結婚,或對方已合法居住在美國者,不適用 K-1。

  • 申請人(petitioner)是美國公民
  • 雙方打算在未婚夫妻持 K-1 入境後 90 天內結婚
  • 雙方都可合法結婚,先前婚姻已依離婚、死亡或撤銷合法終止
  • 遞件前 2 年內至少親自見過一次面;若違反對方文化的嚴格長期習俗,或對美國公民造成極端困難,可申請豁免

流程

USCIS 說明分為幾個階段:

各階段都可能對雙方進行背景與安全查核,包括指紋與生物特徵資料。

  • 第 1 步:美國公民向 USCIS 遞交 I-129F,USCIS 可能要求補件,核准後轉交國務院國家簽證中心(NVC)
  • 第 2 步:NVC 轉交至對方申請簽證的美國使領館(一般為其居住地)
  • 第 3 步:取得簽證後在入境口岸接受海關邊境保護局(CBP)檢查
  • 婚後:90 天內結婚者,配偶可遞交 I-485 申請綠卡

K-2 子女

對方未滿 21 歲且未婚的子女可能可持 K-2 簽證來美;須在 I-129F 上列出子女姓名,子女須維持未婚且未滿 21 歲。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K-1 入境後多久要結婚?

須在入境後 90 天內結婚。

一定要見過面嗎?

遞件前 2 年內須至少親自見過一次面,特定文化習俗或極端困難可申請豁免。

已經在台灣結婚了還能申請 K-1 嗎?

不能。USCIS 說明已結婚者不適用 K-1,應改走配偶申請綠卡的途徑。

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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