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要加健保嗎?
D-2 自入境日起即加保。
各國攻略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跨國移居流程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依《出入國管理法》第 31 條辦理外國人登錄、且持保健福祉部令所定停留資格者,以及依《在外同胞法》第 6 條申報國內居所者等。NHIS 列出的地區加保停留資格包括 D-1~D-10、E-1~E-10、F-1~F-6、H-1、H-2、G-1-6、G-1-12 等。符合者由公團統一加保,不需另外申報。
原則:入境滿 6 個月之日。F-5(永住)、F-6(婚姻移民)、D-2(留學)、D-4-3(中小學生)、E-9(非專業就業):入境日起。以入境、外國人登錄、取得停留資格三者都符合之日為準。預定加保日若人在國外(出境未超過 1 個月),以之後的入境日取得。
入境後 6 個月內出境合計不超過 30 天:視為在韓居住。6 個月內出境一次且超過 1 個月:以再入境日為新的首次入境日重新計算。6 個月內出境兩次以上、合計超過 30 天:自首次入境日次月 1 日起逐月重新計算 6 個月。
依所得與財產,以個人(家庭)為單位計算。算出的保費低於前一年 11 月全體加保人平均保費時,改收平均保費;2026 年適用的平均保費(含長期照護保險費)為 158,630 韓元。難民認定者及其家屬、未滿 19 歲單獨戶,依與韓國人相同方式計算。
喪失資格:取得韓國國籍、停留期間屆滿翌日、出境超過 1 個月者出境翌日、強制出境命令發布翌日、改持非地區加保對象的停留資格、成為職場加保人的被扶養人、申請加保除外之日等。
依外國法律、外國保險或與雇主的契約,取得相當於韓國健保給付的醫療保障者,可申請加保除外。NHIS 客服 1577-1000(海外 +82-33-811-2001)。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D-2 自入境日起即加保。
依所得與財產計算,低於平均時收平均保費,2026 年為 158,630 韓元。
若保障相當於韓國健保給付,可申請加保除外,依 NHIS 審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