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時要交回在留卡嗎?
未持再入國許可(含視為再入國許可)出國時要在機場返納,卡片打孔後歸還;有再入國許可則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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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再入國許可出國者,在留資格與在留期間即消滅,日後再來須重新取得簽證並接受上陸審查。
可直接帶到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或附上參考書式「在留カード等の返納について」及證明返納理由的文件(如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等)郵寄至官方指定返納處。人在國外不再回日本者,依官方 Q&A 將卡郵寄至指定事務所。返納處地址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未履行返納義務可能處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持再入國許可出國期間卡片失效而未返納者,再度入境日本時可能成為處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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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未持再入國許可(含視為再入國許可)出國時要在機場返納,卡片打孔後歸還;有再入國許可則不用。
許可效期過後卡片失效,須在 14 日內郵寄返納。
可能處 20 萬日圓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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