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各國攻略

澳洲邊境簽證 773:入境審查時無有效簽證的例外簽證,最長 30 天

澳洲邊境簽證 773:入境審查時無有效簽證的例外簽證,最長 30 天主題插畫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5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依 Schedule 2 第 773 部分,在入境審查時申請者不得以難民或人道理由要求留在澳洲,且須屬特定類別,例如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紐西蘭公民的配偶或伴侶;看似符合返澳居民簽證者;特定簽證持有人的受扶養子女;離境前持有特定簽證或學生簽證、因無法合理事先取得簽證而離境者;或看似符合訪客、過境或 400 簽證資格者。除特定情形外,部長須認定有迫切理由、在澳不違反澳洲利益,且有正當理由未持簽證。部分類別 5 年內曾以同一理由取得 773 者不得再申請(有例外)。須符合公共利益標準 4001 至 4005、4012 等。773 為暫時簽證,停留期限由部長指定,最長自核發日起 30 天;條件依看似符合的簽證適用。這是例外措施,請事先取得簽證或 ETA。細節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適用對象(773.212、773.213)

不得以難民或人道理由要求留在澳洲。並屬下列之一:a) 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紐西蘭公民的配偶或事實伴侶;b) 看似符合返澳居民(Return (Residence))簽證者;c) 因違反「不得早於指定人士抵達」條件,簽證在入境審查時被撤銷者;d) 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合格紐西蘭公民或特定簽證持有人的受扶養子女,並在公民或簽證持有人照顧下抵達;e) 離境前持特定簽證,因無法合理事先取得簽證而離境,被拒將無法與在澳近親團聚者;f) 離境前持學生簽證,因無法合理事先取得簽證而離境者;g) 無有效簽證入境、尋求暫時停留,且看似符合訪客、600、過境或 400 簽證資格者。

須證明的理由與 5 年限制(773.214–773.216)

除 c 類外,部長須認定:有核發 773 的迫切理由;在澳洲不違反澳洲利益;申請人有正當理由未持簽證。c 類須以書面說明未遵守條件的合理理由,且指定人士會在 30 天內抵達。e、f、g 類申請人若在 5 年內曾以同一理由取得 773,原則上不得再申請;船隻因不可抗力入境的乘客,或有迫切理由等情形除外。決定時須符合公共利益標準 4001、4002、4003、4004、4005、4012 等。

效期與條件(773.511、773.611)

暫時簽證,原則上核發時生效,可停留部長指定的期間,最長自核發日起 30 天;若持有其他實質簽證,另有生效規定。條件依申請人看似符合的簽證所適用的條件。773 是例外措施,不能取代事先申請的簽證或 ETA,細節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到澳洲沒有簽證可以落地申請嗎?

只有特定情形可能取得 773,且須有迫切理由;請事先辦妥簽證或 ETA。

773 可以待多久?

部長指定的期間,最長自核發日起 30 天。

可以重複申請嗎?

部分類別 5 年內曾以同一理由取得者原則上不得再申請。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回到澳洲移民管道總覽 看各國移民管道 如何查證合法業者

本站相關標籤

#移民 #考慮移民的台灣人 #文章 #各國移民攻略 #觀念說明 #澳洲 #簽證與護照

本站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