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攻略
外國人在泰國過世怎麼辦?死亡申報 24 小時規定與死亡證明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約 4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在屋內(含醫院)過世,由屋主申報,沒有屋主則由發現遺體者申報;在屋外過世,由同行者或發現者申報。須在死亡或發現遺體後 24 小時內向當地登記官申報,屋外死亡也可向行政官員或警察申報;交通不便地區最多可延至 7 天,未申報可處 1,000 泰銖以下罰款。持護照合法入境的外國人核發 ท.ร.5 死亡證明,有居留權(持外國人身分證明書)者核發 ท.ร.4。持外國人身分證明書者另須在 7 天內通知移民局外國人登記處。後續遺體運回等手續請洽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誰來申報、何時申報
- 在屋內過世(含醫療院所):屋主申報;沒有屋主時由發現遺體者申報
- 在屋外過世:同行者或發現遺體者申報,可向當地登記官,也可向行政官員或警察申報
- 期限:死亡或發現遺體後 24 小時內
- 交通不便地區,中央戶籍登記處長可延長,但不超過 7 天
- 未依規定申報,可處 1,000 泰銖以下罰款
應備文件(DOPA 手冊)
- 申報人身分證件
- 死者身分證件(如有)
- 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書(如有)
- 戶口本(如有)
死亡證明種類
DOPA 常見問答說明:
- 泰國人或有居留權並持外國人身分證明書的外國人:ท.ร.4
- 持護照合法入境的外國人,或特別准予居留的外國人:ท.ร.5
- 登記官對申報有疑義時,須在 7 天內調查;須請示中央時,在 90 天內完成
持外國人身分證明書(居留權)者
泰國政府入口網依《外國人登記法》說明:須在 24 小時內附死亡證明向外國人登記官申報並繳回身分證明書,並在取得證明後 7 天內通知移民局第 1 處外國人登記科,附身分證明書與死亡證明影本;證明書遺失時另附報案證明與親屬筆錄。
後續提醒
遺體運送、火化、遺產與台灣戶籍除籍等,須洽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及相關機關;本文未涵蓋的細節,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要在幾小時內申報?
死亡或發現遺體後 24 小時內。
外國觀光客過世拿到哪種死亡證明?
持護照合法入境者核發 ท.ร.5。
沒申報會怎樣?
可處 1,000 泰銖以下罰款。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回到泰國移民管道總覽
看各國移民管道
如何查證合法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