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長嗎?
不可以,最長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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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 19 歲;已為雇主工作至少 1 年;在雇主家戶或其常用家戶工作;隨雇主、其伴侶或子女赴英;打算在雇主居住的英國家戶擔任全職家事工作者;6 個月結束時離境;能自給、不需公共資金。家事工作者包括清潔、司機、廚師、個人照護與保母。
雇主須是通常住在英國境外且停留不超過 6 個月的英國公民,或來英訪問不超過 6 個月的外國公民;須至少支付全國最低工資。
簽證費 £726;最早可在出發前 3 個月申請,境外申請通常 3 週內決定。最長停留 6 個月,期滿須返國,不可延長(2012 年 4 月 5 日前申請的舊類別另有規定)。
可出國後返英完成停留期;在不超過 6 個月的前提下換到另一個私人家戶家事工作。不可從事私人家戶家事以外的工作,也不可藉頻繁訪問長期在英居住。
有效護照;過去 6 個月薪資單或銀行對帳單等自給證明;雇主與你共同簽署的 Appendix domestic worker statement;雇主確認職稱、受僱期間與正式員工身分的信函;另擇一證明同期受僱(薪資轉帳、納稅、保險、勞動契約、工作簽證或居留許可等)。須至簽證中心按指紋;核准後取得 e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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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最長 6 個月。
至少 1 年。
£726,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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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移民與簽證總覽:管道、簽證專文與四國永居門檻比較,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