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要去哪裡申請?
台灣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核發,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實際申請方式與所需文件應查詢警政署官方最新公告。
流程與文件
約 5 分鐘閱讀 · 最後更新:2026-07-08
無犯罪紀錄證明(在台灣俗稱良民證,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是用來證明申請人在特定期間內沒有刑事犯罪紀錄的官方文件。這是多數移民申請共通要求的背景審查文件之一,目的是讓移入國了解申請人過去的素行狀況。
台灣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核發,申請人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也可能有線上或郵寄申請的管道,實際申請方式與所需文件應查詢警政署官方最新公告。
若申請人在成年後曾在其他國家長期居住(各國認定的居住期間門檻不同,常見門檻約為半年至一年以上),移民申請國通常會要求申請人額外提供該曾居住國的無犯罪紀錄證明,而不只是台灣的良民證。
這意味著如果你曾在多個國家長期生活過,可能需要向多個國家的對應機關分別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流程與所需時間因國而異,有些國家的辦理時間可能長達數週到數月,應提前規劃,避免因等待證明而延誤整體申請時程。
無犯罪紀錄證明通常有效期限制,多數國家會要求證明文件是在申請前一定期間內(例如數個月內)核發的,若辦理過早、遞交時已超過有效期,可能需要重新申請。建議在確認移民申請時程後,抓好辦理時間,避免因等待過久而過期。
若證明文件需要提交給非台灣的移民機關,多半需要經過認證翻譯,部分國家也要求文件經過海牙認證(Apostille)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驗證程序。具體要求應依申請國官方規定辦理,不要自行判斷是否需要驗證翻譯。
台灣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核發,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實際申請方式與所需文件應查詢警政署官方最新公告。
多數移民申請國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成年後長期居住國家(依各國認定的居住期間門檻)的無犯罪紀錄證明,不只是台灣的良民證,須向對應國家的機關申請。
多數移民管道會要求證明文件是在申請前一定期間內核發,具體有效期規定因申請國而異,建議確認申請時程後再辦理,避免遞交時證明已過期。
多數情況下需要,若證明文件要提交給非台灣的移民機關,通常需經過認證翻譯,部分國家還要求海牙認證(Apostille)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應依申請國官方規定辦理。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