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耳其被拘留的期間算居留逾期嗎?
依第 26 條第 1 項,不視為違反居留期限,但居留許可可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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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告(tutuklu)或受刑人(hükümlü)身分在監獄,或在遣返中心接受行政拘留(idari gözetim)的外國人,在這些地方度過的期間,不視為違反居留許可期限。但這些人的居留許可(如有)可被撤銷。沒有外國人身分號碼者,可不以居留許可為條件,核發外國人身分號碼。行政拘留見第 57 條文章,遣返中心的權利見相關文章。
從土耳其領事館取得居留與工作許可後來到土耳其的外國人,最遲須在入境日起 20 個工作天內,在地址登記系統(adres kayıt sistemi)完成登記。未登記的後果與罰鍰,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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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 26 條第 1 項,不視為違反居留期限,但居留許可可被撤銷。
入境日起 20 個工作天內。
可不以居留許可為條件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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