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許可規費多少?
申請費 100 泰銖,1 年期許可 3,000 泰銖,2 年 6,000 泰銖。
各國攻略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勞工部新聞稿:e-WorkPermit 提供 24 小時線上服務,從提出申請、查詢狀態、核准到領證都能在系統處理。流程:註冊並線上提交申請、繳處理費 → 以 email、SMS 或 LINE 收到審查結果 → 核准後線上繳許可規費並預約服務中心 → 到場以臉部、虹膜、指紋驗證身分並領證。
就業廳設有 54 個工作許可服務據點(含 40 個服務中心、5 個入境與離職中心、8 個行動服務單位)。2025-10-06 起持牌仲介可註冊,2025-10-13 起外國勞工與雇主可申請。
就業廳資料:適用於專業人士、技術人員、專家、教師、企業主管等。條件是在泰國有居留權,或以非觀光、非過境目的獲准暫時入境(例如持 Non-B)。申請與續期使用 บต.2(WP.2)表格。
申請費 100 泰銖。許可規費:不超過 3 個月 750 泰銖;3–6 個月 1,500 泰銖;6–12 個月 3,000 泰銖;2 年 6,000 泰銖。
外國人尚未入境時,雇主可依第 60 條第 2 項代為申請,使用 บต.3(WP.3)表格。就業廳 WP.3 英文清單列出:WP.3 表、雇用證明表、護照首頁影本、學歷證明、依法需要時的專業執照、雇主授權書(貼 10 泰銖印花);公司另附商業登記與 6 個月內股東名冊、VAT 登記(ภ.พ.01/09)、需要時的營業執照、1 個月社保繳費、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1–3 個月 ภ.พ.30。
表格須以泰文填寫,外文文件須譯成泰文並經認證;公司文件每頁須由授權人簽名並蓋公司章。WP.3 清單並註明:取得工作許可後 15 天內須通報雇用。
工作許可到期前 30 天內須提出續期申請(บต.2 表)。離職或換雇主時,移民局居留許可也會立即終止,須依移民局規定辦理註銷。工作許可另受「禁止外國人從事職業」清單限制。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申請費 100 泰銖,1 年期許可 3,000 泰銖,2 年 6,000 泰銖。
不用,雇主可用 WP.3 代為申請。
到期前 30 天內提出。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