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照要哪一種證明?
移民局的居住資料證明信可用於申請駕照,或依陸路運輸廳規定提出使館認證居住證明或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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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第一分局 FAQ 列有此項服務,用於申請駕照、買賣車輛、開銀行帳戶等。2569(2026)年版申請表要求填寫:申請地點與日期、姓名、國籍、出生年、護照號碼、入境卡(TM.6)號碼、入境日期、在泰國的完整地址與電話,並勾選用途:考駕照(汽車/機車)、買賣汽機車、開銀行帳戶(須註明銀行與分行)。
所需附件、費用與領件時間,各地移民局做法不同,請以申請地移民局公告為準。住宿通報(TM.30)與 90 天報到紀錄通常與地址核對有關,建議先確認已完成。
曼谷第一分局:TM.16 發給經移民委員會核准、並經部長同意在泰國居留的外國人。文件:1)TM.18 申請表;2)護照或替代文件,附首頁、簽證頁、最近入境章影本;3)戶籍(ทร.14)正本,及有門牌頁的影本 2 份(用於登記入戶籍);4)工作證(如有),附首頁與續期頁影本;5)結婚證書與影本(如有);6)出生證明或關係證明與影本(如有);7)6 個月內 4x6 公分正面免冠照片 3 張(不接受拍立得);8)規費 191,400 或 95,700 泰銖。
泰國政府入口網說明:文件須在 3 個工作天內送交第一分局第 1 組(居留證組)。
依第一分局規費表:投資、就業或專家、照顧泰籍子女的家長、成年子女:191,400 泰銖;與泰國人結婚、已有居留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95,700 泰銖。補發(TM.17)1,900 泰銖。
居住資料證明信是給持有效簽證、在泰國有登記地址的外國人辦理日常事務用;TM.16 是永久居留核准後才會拿到的居留證。開銀行帳戶時,各銀行與分行要求的文件可能不同,建議先詢問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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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的居住資料證明信可用於申請駕照,或依陸路運輸廳規定提出使館認證居住證明或工作證。
191,400 或 95,700 泰銖,依類別。
經移民委員會核准、部長同意取得泰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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