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馬要幾天內登記?
死亡後 7 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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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親兄弟姊妹,或 JPN.LM02 上登記的申報人。
砂拉越的死亡須在 24 小時內登記,費用全免。文件包括 Borang III 與 Borang XI、社區或族群領袖證明、在家中死亡時的報案證明、死因證明(Borang VIII)或驗屍後證明(Borang IX)、申報人的身分證、入境准證或護照,以及死者身分文件(遺失時附報案證明)。
JPN 頁面說明:2011 年 12 月 1 日前在馬來西亞發生、超過第 7 天才登記的死亡,屬逾期登記,須由 2 名知情的親屬或人士提出,沒有親屬時由調查警官提出,申請費 RM50。其他逾期情形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沙巴的規定本文未查證。遺體運送與台灣除籍等事項,請洽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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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死亡後 7 天內。
24 小時內,免費。
父母、配偶、子女、親兄弟姊妹或登記的申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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