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挑離公司近的入管局嗎?
本人自行申請不行,要去現在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入管局或出張所(Q&A 第 21 題)。但經入管局長承認的受入機關職員代為取次時,可至該職員勤務地管轄的局,不看申請人住居地(就勞資格 Q&A 第 6 題)。
各國攻略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在留期間更新、變更、再入國許可這些手續,要去哪一間入管局或出張所辦?很多人以為可以挑離公司或學校近的那一間。入管廳「出入国審査・在留審査Q&A」第 19、21 題給的答案是:以「現在的住居地」所屬的管轄局為準;第 20 題另說明入管局的休息日是土日假日與年末年始。本篇依 Q&A 與入管廳申請頁整理,查證日 2026-10-19;管轄區域的具體對照表請看入管廳「管轄或分擔區域一覽」。
同主題可接著看:美國未婚夫妻 K-1 簽證:90 天內結婚、I-129F 與後續申請綠卡。
Q&A 第 19 題:在留資格變更、在留期間更新、再入國許可等在留關係申請,由申請人的「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入管官署受理,由申請人本人出頭辦理。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申請;另外,在地方入管局長承認的前提下,受入機關職員、已向局長申報的律師或行政書士也可以取次提出;申請人未滿 16 歲或因疾病等無法出頭時,親屬或同居人也可辦。
第 21 題:問「我住在某縣,可以在某出張所申請嗎」,答案是:你必須到「現在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入管局等」辦理,管轄或分擔區域看一覽表。
換句話說,出張所能不能辦,要看你的住居地是否在該出張所的分擔區域。
| 手續 | 提出地點(官方頁面) |
|---|---|
| 在留期間更新、在留資格變更、再入國許可、資格外活動許可、永住許可 | 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入管官署 |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 | 居住預定地(本人申請)或受入機關所在地(代理人、取次者申請)管轄的官署;郵寄不受理 |
| 就勞資格證明書 | 住居地管轄的入管局;Q&A 第 37 題寫明不能因為勤務地在別的轄區就改去勤務地管轄局 |
Q&A 第 20 題:地方入管局的休館日是土日假日與 12 月 29 日至 1 月 3 日(年末年始),沒有另外的盂蘭盆休假。各申請頁寫的窗口受理時間是平日上午 9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至 4 點,並註明各手續可能有指定的曜日或時間,需先向入管官署或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電話 0570-013904)確認。
Q&A 第 22 題:更新申請可以從在留期限前 3 個月起提出(各申請頁補充:在留期間 6 個月以上者)。
本人自行申請不行,要去現在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入管局或出張所(Q&A 第 21 題)。但經入管局長承認的受入機關職員代為取次時,可至該職員勤務地管轄的局,不看申請人住居地(就勞資格 Q&A 第 6 題)。
土日假日與 12 月 29 日至 1 月 3 日(Q&A 第 20 題)。
在留期限前 3 個月起(Q&A 第 22 題);但持有 3 個月以內在留期間者,要從該在留期間經過一半以上時起才能申請。
最後查證:2026-10-19
日本移民與簽證總覽:管道、簽證專文與永居門檻比較,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