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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活動有哪些類型:告示內有打工度假、業餘運動、實習、本邦大學畢業者,告示外有 EPA 看護師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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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特定活動由法務大臣個別指定,入管廳目錄約 27 項;期間最長 5 年,依指定書。
特定活動有哪些類型:告示內有打工度假、業餘運動、實習、本邦大學畢業者,告示外有 EPA 看護師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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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活動」是入管法別表第一五之表的在留資格,定義只有一句:法務大臣針對個別外國人特別指定的活動。所以它不像技人國有固定業務,而是一個大傘,底下有很多不同類型,每個人能做什麼要看護照上的指定書。入管廳「特定活動」頁面把常見類型列成目錄,本篇依這份目錄與永住指南第 5 章的分類,整理有哪些類型、台灣人最可能遇到的是哪幾種,查證日 2026-10-19。

官方定義與期間

入管廳寫的是:「法務大臣個別指定的活動」,該當例有外交官等的家事使用人、打工度假(ワーキング・ホリデー)、依經濟連攜協定來日的外國看護師與介護福祉士候補者等。在留期間是 5 年、3 年、1 年、6 個月、3 個月,或由法務大臣個別指定(5 年以內)。

目錄上的類型

入管廳頁面列出的主要類型如下(順序依頁面):

類型說明
運動、研究、情報處理業餘運動選手及其家族;特定研究等活動及其父母或家族滯在活動;特定情報處理活動
醫療與 EPA醫療滯在及其同伴;EPA 看護師、介護福祉士及其候補者與家族
家事使用人外交官等家事使用人;高度專門職或特別高度人材外國人的家事使用人
高度人材家族高度專門職外國人就勞的配偶;高度專門職外國人或其配偶的父母
長期滯在以觀光、保養為目的的長期滯在者及其配偶;數位遊牧(國際遠距工作)及其配偶、子女
學生、畢業生在學中或畢業後已內定、等待到職;本邦大學等畢業者及其配偶;留學生畢業後的起業活動;留學生畢業後的求職活動;優秀海外大學畢業者的起業與求職(J-Find);大學畢業後希望進研究所前的滯在
交流實習、暑期工作、國際文化交流;日系四世(打工度假在頁面定義中列為該當例,目錄中未單獨列項)
起業與其他外國人起業家(外國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希望移行特定技能 1 號者;自動車運送業特定技能準備;滑雪教練
特例措施轉籍手續中的技能實習生;因不得已事由難以繼續就勞的特例措施

目錄共約 27 項,頁面隨制度增減。變更為其他在留資格時,標準處理期間 1 至 2 個月,手續費依新在留期間為 10,000 円至 75,000 円(2026 年 10 月 1 日起;9 月 30 日(含)以前受理者仍按舊額)。

告示內與告示外

永住許可指南第 5 章有兩套分類,不要混在一起:

第一套是這段在留是否算入「10 年」:原則上特例且暫時性的在留不算入,指南列的主要例子有繼續求職、就職內定者、本邦大學畢業後的起業活動、難民認定手續中、因本國情勢不安的滯在。

第二套是這個特定活動算不算就勞資格。屬就勞資格的有告示第 6 號(業餘運動選手)、第 8 號(國際仲裁代理)、第 36 號(特定研究等活動)、第 37 號(特定情報處理活動)、第 46 號(本邦大學等畢業者),以及告示以外的 EPA 看護師與介護福祉士(候補者期間除外)。不屬就勞資格的有告示第 5 號與第 5 號之 2(打工度假)、第 9 號(實習),以及告示以外的本邦高中畢業後就職者。所以打工度假的年數,不能當成「就勞資格 5 年」計算(本站依指南分類整理)。

台灣人最可能遇到的

怎麼做

  1. 拿到特定活動時,先看護照上附的指定書,確認活動內容與是否可工作。
  2. 要延長或轉換時,到入管廳頁面找對應類型的申請說明。
  3. 想用特定活動申請永住,先查指南第 5 章是否計入 10 年、是否屬就勞資格。該指南是 2026 年 10 月 1 日改定版,2027 年 4 月 1 日以後的申請才適用,現行申請仍依舊版。
  4. 就勞可否與 28 小時規則見〈哪些在留資格可以工作〉。
  5. 有疑問洽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電話 0570-013904)。

容易踩雷

  • 以為特定活動等於工作簽證或等於可以打工。依指定書。
  • 以為同一個名稱的特定活動,每個人條件都相同。
  • 用特定活動的年數計算永住資格,卻沒有確認是否計入 10 年。指南第 5 章列出不計入的例子有求職、就職內定者、畢業後起業、難民認定手續中、因本國情勢不安的滯在者。
  • 以為目錄是完整名單。頁面會隨制度增減。

常見問題 FAQ

特定活動可以更新嗎?

可以。特定活動的期間選項有 5 年、3 年、1 年、6 個月、3 個月,最長 5 年,個別指定的期間以指定書與申請頁為準;各類型能否更新要看對應申請頁。

打工度假結束後可以轉工作簽證嗎?

打工度假屬告示第 5 號與第 5 號之 2,永住指南把它歸為不屬就勞資格的活動;要改成工作簽證須另外申請在留資格變更,條件看該資格的頁面,見〈哪些在留資格可以工作〉。

指定書在哪裡?

官方 Q&A 寫指定書附在外國人的護照上。

官方來源

最後查證:2026-10-19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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