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各國攻略

高度專門職的配偶可以全職工作嗎:免學歷職歷要件,但要同居並領日本人同額以上薪資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3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配偶免學歷職歷要件,須同居並領日本人同額薪資;2026-04-15 起加附申告書。
高度專門職的配偶可以全職工作嗎:免學歷職歷要件,但要同居並領日本人同額以上薪資主題插畫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跟著高度專門職的人到日本,配偶一般持「家族滯在」,打工要受每週 28 小時限制。但入管廳對高度外國人材設有優遇:配偶可以用「特定活動」從事原本需要學歷與職歷才能取得的在留資格(如教育、技人國)的活動,不必符合學歷、職歷要件。整理依據是入管廳高度人材優遇措施頁與特定活動(就勞配偶)頁,查證日 2026-10-19;一般家族滯在配偶的打工規則見〈家族滯在配偶可以打工嗎〉。

官方優遇的內容

入管廳優遇措施頁第 4 項:持配偶身分的外國人想從事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活動時,一般必須符合學歷、職歷等要件並取得該在留資格;但高度外國人材的配偶,即使不符合這些要件,也能從事該等資格的活動。

特定活動頁面(就勞配偶)列出的核心要件:

  1. 與高度專門職外國人(或特別高度人材外國人)同居。
  2. 領取與日本人從事同樣業務時同額以上的報酬。
  3. 在留期間中同居要持續。
  4. 活動屬特定活動告示別表第 5 所列之一:研究業務;在小學、國中、高中、特別支援學校、專修學校或各種學校等從事語言教育等;需要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知識技術或外國文化思考的業務(技人國類);興行以外的特定藝能活動(商品宣傳、廣播節目或電影製作、商業攝影、商業錄音錄影)。

一般高度專門職與特別高度人材的差別

頁面把兩者分開:高度專門職外國人的就勞配偶,活動限於上面的別表第 5 所列;特別高度人材(J-Skip)外國人的就勞配偶,適用的是別表第 5 之 2,範圍更寬,包含本邦大學的研究與教育、收入型的藝術活動、外國宗教團體派遣的宗教活動、外國報道機關契約的取材、研究、語言教育、技人國類、特定藝能,以及產業特殊領域熟練技能業務等。本篇不展開別表第 5 之 2 的逐項內容。

申請文件的新規定

入管廳頁面在「お知らせ」寫明:2026 年 4 月 15 日起的申請,須追加提出所屬機構代表者的申告書(參考樣式)。其他文件與申請流程,見該頁面的 COE、變更、更新、取得許可四個區塊;日本發行的證明書需發行日起 3 個月內,外語文件須附日文譯文。

與家族滯在 28 小時規則的差別

項目家族滯在(一般)特定活動(高度專門職就勞配偶)
就勞需資格外活動許可,每週限 28 小時官方列的是可從事的活動範圍,未寫工作時數上限(本站推論:可全職);活動限別表所列範圍
學歷職歷不適用不必符合
報酬看資格外活動許可條件須與日本人同額以上
同居通常為家族須與高度專門職外國人同居

怎麼做

  1. 確認配偶持有的是高度專門職(或特別高度人材)身分。
  2. 查清配偶打算做的工作是否落在別表第 5 的四類活動內。
  3. 準備雇用契約,載明報酬不低於日本人從事同樣業務的水準。
  4. 2026 年 4 月 15 日以後的申請,備妥所屬機構代表者申告書。
  5. 結婚證明或戶籍謄本等證明夫妻關係與同居的文件,外語附日文譯文。

容易踩雷

  • 以為配偶一定被限制 28 小時。這項優遇不受家族滯在 28 小時限制,但活動範圍限於別表所列;入管廳專頁另寫,若與高度專門職者別居,不得從事該許可的就勞活動,就勞即屬資格外活動,可能成為罰則與退去強制的對象。
  • 配偶做的工作不在四類活動內,卻想申請這個身分。
  • 報酬低於日本人同業務水準。官方要件是同額以上。
  • 忘記要持續同居。官方明寫在留期間中同居要持續。

常見問題 FAQ

高度專門職的配偶可以全職嗎?

可以以特定活動從事別表第 5 所列活動,但須同居並領日本人同額以上報酬。

要符合學歷要求嗎?

不要,官方寫明學歷、職歷要件不必滿足。

2026 年起文件有什麼變化?

2026 年 4 月 15 日起的申請須追加所屬機構代表者申告書。

官方來源

最後查證:2026-10-19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日本移民與簽證總覽 回移民知識庫

本站相關標籤

#薪資 #移民 #考慮移民的台灣人 #文章 #觀念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