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E 3 個月從哪一天算起?
官方寫「自交付日起 3 個月」,起算以 COE 的交付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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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以下稱 COE)是赴日工作、留學、依親的前置文件,入管廳 Q&A 只用一句話交代它的保存期限,要在 3 個月內提出上陸申請。這篇把官方對 COE 效期的說法拆開來看,包括怎麼起算、和簽證效期差在哪、疫情期間的特別規定現在還適不適用,以及本站查到的官方頁面沒有寫的地方。本站查證日為 2026-10-17。
入管廳〈出入國審查、在留審查 Q&A〉的 Q6 回答:COE 的有效期間為 3 個月,因此自 COE 交付之日起 3 個月內若不提出上陸申請,效力就會喪失。注記另外提醒,COE 的有效期間和簽證(査証)的有效期間不同,要分開看。
幾個容易誤讀的點:
Q5 的回答寫得很清楚:只持有 COE 不能入境,必須拿 COE 到駐外機構(台灣是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申請簽證;而且 COE 不是入境保證,上陸審查時如果發現情況變了、不符合上陸許可基準,仍可能不被許可上陸。換句話說,3 個月內要做的是一串動作:領取 COE、申請簽證、取得簽證、抵達日本,而不是領了就完成。
入管廳新冠肺炎專頁曾公布兩項過渡處理:一是 COE 效期的新做法,二是 COE 逾期者重新交件的簡化方式。專頁現在標示「這個處理已經結束」,並寫明目前 COE 的有效期間依原則是 3 個月。所以舊文章中的「COE 可以延長」「過期還能用」是疫情期間的規定,現行頁面已不採用,不要照舊文章的時程規畫。
這是本站查證時最清楚的缺口。入管廳 COE 手續頁、Q&A 只說逾期失效,現行頁面並沒有一份「逾期後如何補辦」的說明;疫情專頁的逾期處理已經結束,不能拿來套用。因此:
官方寫「自交付日起 3 個月」,起算以 COE 的交付日為準。
有,但是兩套時鐘。簽證的有效期間由簽證本身決定;COE 的 3 個月是針對上陸申請的期限。兩者都不能超過,詳細數字請以你手上的簽證與 COE 為準。
官方 Q&A 的回答是效力喪失。現行官方頁面沒有補救辦法,建議請日方機關洽詢入管。
入管廳專頁已標示該處理結束,目前依原則 3 個月。
最後查證:2026-10-17
日本移民與簽證總覽:管道、簽證專文與永居門檻比較,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