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3 年離職可以領多少?
每年 21 天基本薪資,共 6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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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阿聯勞動法(2021 年第 33 號聯邦法令)第 51 條,民間企業外籍勞工連續服務滿 1 年,契約終止時可領離職金;不足 1 年的零頭依比例計算(前提是已滿 1 年)。無薪缺勤日不計入年資。阿聯籍員工依退休與社會保障法規辦理。
未滿 1 年:沒有離職金。滿 1 年未滿 5 年:每年 21 天薪資。超過 5 年:前 5 年後的每一年以 30 天薪資計。總額不得超過 2 年薪資。
計算基礎是最後一個月的基本薪資,不含住房、交通、水電、家具等津貼。
雇主須在契約終止後 14 天內付清所有欠薪、其他應得款項與離職金;勞工對雇主的欠款,雇主可從離職金中扣除。
依 2022 年第 1 號內閣決議第 30 條:以契約年工時 ÷ 全職年工時 × 100 得出比例,再乘以全職應得的離職金。臨時工作未滿 1 年者不適用離職金。
MoHRE 推出自願性的離職金替代制度:雇主按月把員工基本薪資的 5.83%(服務未滿 5 年)或 8.33%(滿 5 年)提撥到證券商品局(SCA)核可的投資基金,須在每月開始後 15 天內轉入。加入後,雇主須先依法結清加入前已累積的離職金。
員工可在契約終止後 14 天內領取提撥金額與投資收益,也可選擇繼續投資或隨時提領;員工另可自願提撥,上限為薪資的 25%。適用民間企業與自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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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每年 21 天基本薪資,共 63 天。
不算,只以基本薪資計算。
契約終止後 14 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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