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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馬來西亞買房:州政府同意(433B)、柔佛最低 RM100 萬、雪蘭莪申請費 RM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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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馬來西亞《國家土地法》第 433B 條規定,外國人(含非公民、永久居民及外資控股逾 50% 的公司)取得土地須經州政府同意。柔佛州:住宅、商業、工業物業最低 RM1,000,000,並依類型設外國人配額(公寓 50%、獨立洋房 30%、排屋 20% 等);農地僅能租賃;低價房、單層排屋、土著保留地、法拍物件等不得購買。雪蘭莪州:向州土地局人工遞件申請 Foreigner Consent,首次申請每地契 RM200、上訴 RM1,000。其他州門檻不同,依各州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誰算「外國利益」(433B)
- 非馬來西亞公民
- 永久居民(PR)
- 外國公司或機構
- 外國人或 PR 持有逾 50% 投票權的本地公司
柔佛州(PTG Johor)
- 住宅:兩層以上排屋、組屋式住宅、半獨立、獨立洋房、洋房空地、公寓/服務式公寓/度假屋
- 住宅最低價:RM1,000,000 以上(向發展商購買與二手買賣皆同)
- 外國人配額(向發展商購買):排屋、組屋式 20%;半獨立、獨立、洋房空地 30%;公寓類 50%
- 商業:三層以上店屋、辦公室,最低 RM1,000,000
- 農地:不可擁有,只能以本地公司名義租賃 10 年以上且 RM100 萬或 15 英畝以上
- 不得購買:中低價房、單層或一層半排屋、三層以下店屋、土著配額、法院拍賣或公開拍賣、馬來保留地、國家遺產
- 直系親屬間贈與:可考慮核准,每地契核准費 RM20,000;繼承或法院命令取得則免核准費
雪蘭莪州(PTG Selangor)
- 以人工方式向州土地局第 4 樓土地開發科遞交 Foreigner Consent 申請
- 依據:雪蘭莪州土地局 2014 年第 1 號通令
- 費用:首次申請每地契 RM200;上訴每地契 RM1,000(SMARTBOX 代碼 225)
- 核准權:雪蘭莪州土地局局長
- 最低價格依通令與最新公告為準
全國指引
經濟部《房地產取得指引》(2022 年 7 月 13 日版)規範外國人取得房地產的聯邦層級原則,住宅類由各州決定。印花稅與房地產盈利稅見本站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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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FAQ
外國人在柔佛買房最低多少?
RM1,000,000 以上。
PR 也要申請州同意嗎?
要,PR 也屬 433B 的外國利益。
可以買法拍屋嗎?
柔佛規定外國人不得購買法院拍賣或公開拍賣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