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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國大陸護照、在台依親或長期居留者去日本:交流協會簽證文件清單與高雄事務所管轄

首次發布:2026-10-31|最後查證:2026-10-31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4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觀光類要備 12 項文件,含移民署 10 日內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與台灣配偶戶籍謄本。
持中國大陸護照、在台依親或長期居留者去日本:交流協會簽證文件清單與高雄事務所管轄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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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國大陸護照、在台居留資格是「依親」或「長期居留」的人,要去日本觀光、員工旅遊、商務、探親或訪友,在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簡稱交流協會)的簽證頁有一份專屬的文件清單:觀光類共 12 項,除了護照、照片、存款證明、行程表與機票,還要附「移民署 10 日內發行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台灣居留證(效期 1 個月以上)和台灣配偶的戶籍謄本與護照。居留地址在雲林以南的人,改到高雄事務所申請。本篇依交流協會頁面整理,查證日 2026-10-31;實際要補哪些文件,以受理當天窗口為準。

這份清單適用誰

交流協會頁面開頭的描述是:持中國大陸護照,「結婚後確實長期住在台灣」,在台居留資格為「依親」或「長期居留」者。頁面列的赴日目的有觀光、員工旅遊、商務、探親、訪友五種,沒有列工作或留學這類長期目的;長期簽證的流程見拿到 COE 後在台灣辦日本簽證:5 份文件、5 個工作天、新台幣 3,120 元起。

在台居留資格是「陸生就學」的人,另有一頁清單,差異見下方。

觀光類要備的 12 項

交流協會頁面列出的觀光類文件,依序是:

  1. 簽證申請書(申請人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2 吋彩色白底證件照(6 個月內拍攝)
  3. 護照正本與護照相片資料頁影本
  4. 移民署 10 日內發行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最近一年記錄)
  5. 台灣外僑居留證(效期 1 個月以上)正本與正反面影本
  6. 重入境許可影本(居留證上已有多次重入境許可則不必重複)
  7. 存款證明書(1 個月內,銀行開立)或存摺
  8. 台灣配偶(扶養人)的戶籍謄本正本(3 個月內開立、完整記事)
  9. 台灣配偶(扶養人)的護照正本與影本
  10. 停留預定表(每日行程,註明住宿)
  11. 來回日期確定的機票訂位證明
  12. 全程飯店預約證明(以申請人或配偶的護照姓名預訂)

跟團的人,改附旅行社行程表、機票 PNR 與團體名單(或定型化契約),可以代替第 10、11、12 項。台灣籍配偶不同行時,要請配偶出具「不同行說明書」。

其他赴日目的多附什麼

  • 員工旅遊:上述 1 到 9 項(公司公文已註明全額負擔赴日費用者,可不提第 7 項存款證明),加公司公文(含目的、停留期間、費用說明並蓋大小章)、公司團體名單、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旅行社行程表、機票訂位證明、團體名單或定型化契約。
  • 商務:上述 1 到 11 項(第 7、9 項除外),加公司派遣書(交流協會格式)、在職證明(1 個月內開立)、全程飯店預約證明、日方邀請函。
  • 探親或訪友:上述 1 到 11 項,加在日親人或友人的住民票(3 個月內正本)與日方邀請函。

陸生就學者的清單有什麼不同

在台居留資格為「陸生就學」的人,觀光類是 11 項,內容換成:護照、最近一次台灣入境章正本與影本(換新證或有辦台灣快速通關者,另附最近 1 年入出境日期證明書)、居留證、1 個月內開立的在學證明正本、存款證明、停留預定表、機票訂位證明、全程飯店預約。參加研討會要多附研討會資料,例如日方邀請函。

受理地點與代理

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在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或澎湖,交流協會要求改到高雄事務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87 號 10F)申請。另一方面,頁面說明申請或領證時須能確認申請人身在台灣;委託他人代辦時,要多附申請人親簽的制式委任書正本與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怎麼做

  1. 先看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決定去台北或高雄事務所。
  2. 確認自己的在台居留資格(依親、長期居留或陸生就學),打開對應清單。
  3. 到移民署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注意要 10 日內發行。
  4. 向配偶備妥 3 個月內的戶籍謄本與護照影本,不同行的話請配偶出具說明書。
  5. 照片、存款、機票與飯店等文件備齊;用 A4 單面列印、不裝訂,不要用擦擦筆或螢光筆填表。
  6. 清單只是必備文件,交流協會保留追加要求的權利;排時程時多預留幾天。

談到「日本簽證 大陸護照 依親 台灣居留」時,相關背景可參考:台北與高雄事務所的管轄見日本簽證去哪裡辦:交流協會台北、高雄事務所的管轄縣市、地址與受理時間;照片規格見日本簽證與在留申請照片規格:交流協會 2 吋(約 4.5×3.5 公分)、入管廳 4×3 公分。

容易踩雷

  • 把「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拿太早。清單要求 10 日內發行。
  • 以為戶籍謄本隨便一份都行。清單要求 3 個月內開立、完整記事。
  • 住台南以南卻去台北。交流協會頁面的管轄是居留地址。
  • 用擦擦筆填申請書。頁面明列不可使用擦擦筆或螢光色系的筆。

常見問題 FAQ

台灣配偶不同行,還能申請嗎?

可以,但要多附台灣配偶出具的不同行說明書,並提出個人的來回機票訂位證明(見交流協會頁面)。

行程還沒定,可以先申請嗎?

清單要求停留預定表要有每日行程,並註明住宿,也要有來回日期確定的機票訂位證明,所以行程要先定下來。

申請要多久?

本頁面沒有寫辦理天數。同系列的外籍配偶頁寫「請預留 5 個工作天」,可作為排時程參考,但中國護照這頁沒有同樣的字句,請向窗口確認。

官方來源

最後查證:2026-10-31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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