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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入境被拒絕後會怎樣:口頭審理、3 日異議、退去命令與滯留設施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移民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3 分鐘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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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上陸被拒後會先口頭審理,不服可在 3 日內異議;遣返費用原則上由航空公司負擔。
日本入境被拒絕後會怎樣:口頭審理、3 日異議、退去命令與滯留設施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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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日本機場後,入國審查官若認為你不符合上陸條件,流程不是當場趕走,而是依入管法第 10 條以後的程序走:先由特別審理官口頭審理,認定不符時要告知理由與異議方式;不服的人可在 3 日內提出異議,最後由法務大臣裁決。本篇依 e-Gov 公布的入管法(2026-10-01 施行版)與入管廳 Q&A 第 12、13 題整理,查證日 2026-10-19。上陸被拒的事由本身見〈日本上陸被拒的事由有哪些〉;本站不替個案判斷結果。

流程:從審查官到法務大臣

  1. 入國審查: 審查官依第 7 條審查上陸條件;有疑義或認定不符時,依第 9 條第 6 項把你交給特別審理官。
  2. 口頭審理(第 10 條): 特別審理官要「速やかに」口頭審理並作成紀錄。你或你帶來的代理人可以提出證據、詢問證人;也可以在特別審理官許可下,讓 1 名親族或知人在場。
  3. 認定結果: 若認定符合條件,立即在護照蓋上陸許可印;若認定不符,必須說明理由,並告知可以提出異議。
  4. 服從認定: 你若接受,要在「不提出異議」的書面上簽名,並被命令退去日本,同時通知航空公司。
  5. 異議(第 11 條): 收到通知起 3 日以內,以書面向主任審查官提出,送法務大臣裁決。裁決有理由,就在護照蓋上陸印;沒有理由,就命令退去。
  6. 法務大臣的特別許可(第 12 條): 即使異議沒有理由,法務大臣仍可在持有再入國許可、被人身取引控制而入境,或其他有特別事由時,特別許可上陸。

退去命令之後:誰出機票錢

入管廳 Q&A 第 12 題寫明:被命令退去者要「速やかに」離開日本;送還的責任與費用,依第 59 條第 1 項,原則上由搭乘的航空公司負擔。航空公司往往很難讓旅客搭同班飛機折返,所以第 13 條之 2 允許特別審理官或主任審查官,在旅客因航班安排等不可歸責的事由不能立刻離開時,指定期間,讓他留在機場附近的指定設施(例如飯店)。Q&A 特別提醒:這時你還沒有取得上陸許可,離開指定設施就會變成不法入國或不法上陸。

暫時上陸(仮上陸)與保證金

第 13 條讓主任審查官在「上陸手續進行中特別有必要」時,可許可暫時上陸,並限制住居與行動範圍、要求呼出時到場,還可以要求繳納保證金,額度以不超過 200 萬円為限,實際金額由法務省令定。條件被違反或逃亡時,保證金會沒收;有相當理由懷疑有逃亡之虞時,主任審查官可簽發收容令書。

下次再來日本會被影響嗎

Q&A 第 13 題指出:被退去命令不會直接成為下次被拒絕的理由,也不適用退去強制者的 5 年拒否期間;但下次來日要自己證明符合上陸條件。例外是因毒品、槍砲類不法持有而被退去命令,可能適用 1 年的拒否期間(第 5 條第 1 項第 9 號イ)。

怎麼做

  1. 被帶去口頭審理時,保持冷靜,如實回答,並把住宿預約、回程機票、停留資金等文件備好。
  2. 認為認定有誤,記得計算 3 日期限,向主任審查官提出書面異議;不要簽「不提出異議」的文件,除非已決定服從。
  3. 口頭審理時,可在特別審理官許可下請 1 名親族或知人在場(第 10 條第 4 項)。
  4. 被安排在指定設施等待折返班機時,不要離開設施範圍。
  5. 之後再入境前,先看清楚被拒原因對應的條文,並在申請簽證或 COE 時準備更完整的說明。

容易踩雷

  • 以為被拒絕就等於被禁止入境 5 年。退去命令與退去強制是兩種程序。
  • 在 3 日內沒有提出異議,之後就沒有這個救濟。期限由通知日起算。
  • 離開指定設施散步。官方寫明這會變成不法入國。
  • 沒有帶足資料。上陸條件要由本人自己舉證。

常見問題 FAQ

被拒絕入境後多久內可以異議?

收到不符認定通知的 3 日以內,以書面向主任審查官提出(入管法第 11 條)。

回程機票錢要自己付嗎?

入管廳 Q&A 寫明,送還的責任與費用原則上由航空公司負擔;這是入管法上的責任分配,不代表航空公司與旅客之間不會另行處理。

被命令退去後還能留在日本嗎?

可能被指定在機場附近設施暫留,但這不是上陸許可;超出範圍會構成不法入國。

被退去命令後再來日本會有 5 年限制嗎?

不會,Q&A 第 13 題說明退去命令不適用 5 年拒否期間,但下次要自行證明符合條件。

官方來源

最後查證:2026-10-19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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