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 媒體報導| 跟我交流

各國攻略

澳洲人道停留簽證 449:流離失所且人身安全受嚴重威脅、有年度名額(附表 2 第 449 子類別)

澳洲人道停留簽證 449:流離失所且人身安全受嚴重威脅、有年度名額(附表 2 第 449 子類別)主題插畫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首次發布:原始紀錄待確認

內容分工:跨國移居流程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約 4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 依《1994 年移民條例》附表 2 第 449 子類別,申請時沒有特定標準;決定時主申請人須:已離開居住地、無法合理返回,且因流離失所的情況或原因而嚴重擔心人身安全;或尚未離開但極可能流離失所並嚴重擔心人身安全。或者是 449 持有人首次獲簽時的直系家屬。核發不得超過部長以立法文書訂定的年度名額。須符合公共利益標準 4002、4003A,原則上 4007。境外申請須境外核發,境內申請須境內核發;效期至部長指定日期。附條件 8506,可另加 8101 或 8104、8303;健康評估不合理時附 8529。條件內容以附表 8 為準。申請方式與適用情況依澳洲內政部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主要標準(449.221)

(2)(a) 已離開居住地、無法合理返回,且因流離失所的情況或原因而嚴重擔心人身安全;或 (2)(b) 尚未離開,但極可能流離失所,並因此嚴重擔心人身安全。或 (3) 是 449 持有人的直系家屬,且在該持有人首次獲 449 時即為直系家屬。申請時沒有特定標準(449.21)。

名額與公共利益(449.223、449.224)

核發不得使該財政年度 449 或相關類別簽證數超過部長以立法文書訂定的上限。須符合公共利益標準 4002、4003A;4007 也須符合,除非部長認定要求評估不合理。

家屬(449.3)

家庭成員或直系家屬依次要標準申請,決定時須符合 4002、4003A、原則上 4007;未滿 18 歲者另須符合 4017、4018。

核發、效期與條件(449.4 至 449.6)

境外申請須境外核發,境內申請須境內核發。暫時簽證,效期至部長指定日期。附條件 8506;可附 8101 或 8104、8303;未作 4007 評估者附 8529。另一種人道類暫時簽證見澳洲人道關懷簽證 786 文章(申請條件不同)。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449 是永久簽證嗎?

不是,暫時簽證,效期至部長指定日期。

一定要已經離開家園嗎?

不一定,極可能流離失所且嚴重擔心人身安全也可以。

有名額限制嗎?

有,部長以立法文書訂定年度上限。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回到澳洲移民管道總覽 看各國移民管道 如何查證合法業者

本站相關標籤

#移民 #考慮移民的台灣人 #文章 #各國移民攻略 #觀念說明 #澳洲 #簽證與護照

本站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