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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投資延簽:300 萬(舊制)與 1,000 萬泰銖兩種投資居留,公寓、定存或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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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泰國移民局延長居留頁第 5 類「投資」:A. 不少於 300 萬泰銖——須持非移民簽證、在 2006-10-01 前入境且以此投資連續獲准停留,並有從國外匯入不少於 300 萬泰銖的證明,投資於公寓購買、泰籍持股過半的泰國註冊銀行定存或政府/國營事業債券(可組合)。B. 不少於 1,000 萬泰銖——須持非移民簽證、從國外匯入不少於 1,000 萬泰銖,投資於公寓購買或至少 3 年租約、定存或債券(可組合)。延簽期限與費用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A. 不少於 300 萬泰銖(舊制延續)

條件:持非移民簽證;在 2006 年 10 月 1 日前入境,且一直以不少於 300 萬泰銖的投資連續獲准停留;有從國外匯入不少於 300 萬泰銖的證明;投資方式為:購買不少於 300 萬泰銖的公寓(由主管機關或政府出具證明),或存入泰國註冊、泰籍持股超過 50% 的銀行定存不少於 300 萬泰銖,或購買不少於 300 萬泰銖的政府或國營事業債券,或以上組合合計不少於 300 萬泰銖。2006-10-01 以後才入境者不適用。

B. 不少於 1,000 萬泰銖

條件:持非移民簽證;有從國外匯入不少於 1,000 萬泰銖的證明;投資方式為:以不少於 1,000 萬泰銖購買公寓或租用公寓至少 3 年(由主管機關或政府出具證明),或在泰籍持股過半的泰國註冊銀行定存不少於 1,000 萬泰銖,或購買不少於 1,000 萬泰銖的政府或國營事業債券,或以上組合合計不少於 1,000 萬泰銖。

文件

申請表、護照影本、從國外匯款至泰國銀行的證明影本;購買公寓者附買賣合約與政府或主管機關核發的產權登記影本(1,000 萬類別也可附長期租約);定存者附銀行存款證明與存款紀錄影本;債券者附債券憑證影本。

和永久居留、LTR 的關係

投資延簽是一年期的暫時居留。移民委員會的永久居留投資類別門檻同為 1,000 萬泰銖,但投資標的與後續申報要求不同;BOI 的 LTR 富裕全球公民類別則要求在泰投資至少 50 萬美元並有 100 萬美元資產。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2010 年才來泰國可以用 300 萬方案嗎?

不行,300 萬方案限 2006-10-01 前入境並連續以此投資停留者。

錢一定要從國外匯入嗎?

是,須有從國外匯入泰國銀行的證明。

可以租公寓算投資嗎?

1,000 萬方案可認列至少 3 年、租金不少於 1,000 萬泰銖的公寓租約。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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