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攻略
帶藥去泰國可以帶多少?泰國 FDA 規定:一般藥品 30 天份、精神藥物 31–90 天須事先申請 IC-2、食品總量 10 公斤
移民喵文章主題插畫 約 4 分鐘讀完
未經專業審稿|本文由移民喵編輯部整理,尚未經律師或專業人士審稿,不構成法律意見。審稿政策
一分鐘重點- 泰國 FDA:一般藥品可攜帶個人自用 30 天份;第 2–4 級精神藥物 30 天份以內須攜醫師證明或處方,31–90 天份須在入境至少 15 天前向 FDA 申請 IC-2 許可;任何麻醉藥品須事先取得 FDA 麻醉藥品組許可;第 1 級精神藥物禁止攜入。食品合計不超過 10 公斤或公升、3 個月內不得重複攜入;化妝品每種不超過 3 件、總計 15 件;含大麻或大麻籽成分的食品、化妝品、草藥一律不得攜入。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藥品
- 一般藥品:個人自用,最多 30 天份
- 第 2、3、4 級精神藥物:30 天份以內,須攜帶開立醫師的證明或處方
- 第 2、3、4 級精神藥物 31–90 天份:入境至少 15 天前向 FDA 申請 IC-2 許可
- 第 1 級精神藥物:禁止攜入
- 麻醉藥品(各類):須事先取得 FDA 麻醉藥品組許可
- 可在 FDA 旅客許可網站查詢藥物分級與線上申請
食品與保健食品
- 所有食品合計不超過 10 公斤或公升,且 3 個月內未曾攜入
- 乳製品 2.5 公斤;糕點零食 5 公斤;咖啡 2.5 公斤;茶葉 1 公斤;泡麵等麵類 5 公斤;醬料 5 公斤
- 保健食品:總計不超過 15 件,每項不超過 3 個月用量
- 含大麻或大麻籽的食品不得攜入
化妝品、草藥、醫療器材
- 化妝品:成品,每種不超過 3 件、總計不超過 15 件,3 個月內未曾攜入;含大麻萃取物者禁止
- 草藥產品:最多 90 天份,須能證明自用;不得含禁用成分或大麻
- 醫療器材:須附產品資訊、非販售聲明、醫師證明
實務建議
藥品保留原包裝並攜帶英文處方或診斷證明;長居泰國者,長期用藥可在當地醫院就診續開。海關的一般免稅額另見本站免稅額文章。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帶慢性病藥去泰國能帶多久的量?
一般藥品最多 30 天份。
安眠藥可以帶嗎?
屬精神藥物者,30 天份內須帶醫師證明,31–90 天須事先申請 IC-2。
保健食品可以帶幾罐?
總計不超過 15 件,每項不超過 3 個月用量。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回到泰國移民管道總覽
看各國移民管道
如何查證合法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