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6 可以工作嗎?
可以,就業不受身分類別限制(博弈業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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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國民的配偶;養育子女者(與韓國國民所生子女的養育者);婚姻中斷者。
依身分類別,就業與營利活動不受限制;但從事博弈業等,可能依相關法規受限。
住址變更須在 15 天內向管轄出入國機關或邑、面、洞辦公室申報,且須與韓籍配偶的遷入申報分開辦理。
與韓國國民的婚姻中斷,但不屬於 F-6 婚姻中斷類別,又因財產分割、戶籍整理等原因須留在韓國者,可變更為 F-1(婚姻中斷的婚姻移民)身分。
持 F-6 在韓滿 2 年,符合品行、生計與基本素養等要件,可申請 F-5(國民配偶);基本素養以完成 KIIP 5 級以上認定。
韓國國民的配偶,或已取得國籍或永住的婚姻移民,符合養育子女等邀請條件,可邀請父母等家人以 F-1 來韓。
本文依韓國出入國‧外國人政策本部 2023 年 5 月版《VISA NAVIGATOR》整理,之後規定可能已調整;詳細條件、文件與積分表依 HiKorea 或出入國‧外國人政策本部(☎1345)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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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業不受身分類別限制(博弈業等例外)。
持 F-6 在韓滿 2 年並符合要件可申請 F-5。
要,15 天內申報,且與韓籍配偶的遷入申報分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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