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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婚姻移民 F-6:韓國人配偶、養育子女與婚姻中斷,滿 2 年可申請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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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工:簽證與居留制度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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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 依韓國出入國‧外國人政策本部《VISA NAVIGATOR》(2023 年 5 月版),F-6(婚姻移民)分三類:韓國國民的配偶、養育子女者、婚姻中斷者,停留期間 3 年。依類別就業與營利活動不受限制(博弈業等依法可能受限)。住址變更須在 15 天內向管轄出入國機關或邑面洞辦公室申報,並與韓籍配偶的遷入申報分開辦理。持 F-6 在韓滿 2 年,符合品行、生計與基本素養(KIIP 5 級以上)等要件可申請 F-5。符合養育子女等邀請條件可邀請父母以 F-1 來韓。婚姻真實性審查與文件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三種 F-6

韓國國民的配偶;養育子女者(與韓國國民所生子女的養育者);婚姻中斷者。

工作

依身分類別,就業與營利活動不受限制;但從事博弈業等,可能依相關法規受限。

住址申報

住址變更須在 15 天內向管轄出入國機關或邑、面、洞辦公室申報,且須與韓籍配偶的遷入申報分開辦理。

婚姻中斷

與韓國國民的婚姻中斷,但不屬於 F-6 婚姻中斷類別,又因財產分割、戶籍整理等原因須留在韓國者,可變更為 F-1(婚姻中斷的婚姻移民)身分。

轉 F-5 與邀請家人

持 F-6 在韓滿 2 年,符合品行、生計與基本素養等要件,可申請 F-5(國民配偶);基本素養以完成 KIIP 5 級以上認定。

韓國國民的配偶,或已取得國籍或永住的婚姻移民,符合養育子女等邀請條件,可邀請父母等家人以 F-1 來韓。

資料版本提醒

本文依韓國出入國‧外國人政策本部 2023 年 5 月版《VISA NAVIGATOR》整理,之後規定可能已調整;詳細條件、文件與積分表依 HiKorea 或出入國‧外國人政策本部(☎1345)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與免責聲明

本文為移民喵編輯部依官方公開頁面整理的方向性說明,不是法律意見,也不是代辦服務,不對任何個案的准駁、時程或費用作承諾;規定、金額與年限隨時可能調整,一律以主管機關當日公告為準。

以下為本文引用的官方頁面:

常見問題 FAQ

F-6 可以工作嗎?

可以,就業不受身分類別限制(博弈業等例外)。

結婚多久可以申請永住?

持 F-6 在韓滿 2 年並符合要件可申請 F-5。

搬家要申報嗎?

要,15 天內申報,且與韓籍配偶的遷入申報分開辦。

下一步

本文為移民資訊的通則整理,不是移民業者或律師的個案法律意見。各國移民政策、門檻與可否申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委託代辦前請用註冊登記證號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業者資格,並對「保證過件」話術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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