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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簽證可以兼差嗎:資格外活動須先許可,標準 2 週至 2 個月;同資格範圍內的副業另要申報「二重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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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重點- 資格外活動須先許可,標準 2 週至 2 個月;長期同資格副業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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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有正職,想兼一份差,這時有兩套制度要分清楚:一是「在留資格的活動範圍」,二是「所屬機關的申報」。副業不屬於你的資格所能做的活動,要先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副業在資格範圍內,則看是不是長期、要不要申報。本篇依入管廳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頁、所屬機關申報 Q&A 與 2026 年 7 月就勞資格 Q&A 整理,查證日 2026-10-17。本站不替個案判斷「這份副業算不算資格內」。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資格外活動許可:留學生打工前要申請、免手續費、2 週至 2 個月。
什麼情況需要資格外活動許可
入管廳說明:持就勞或留學等在留資格的外國人,想從事現有在留資格以外、有收入的事業經營或有報酬的活動(例如打工),要提出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法律依據是入管法第 19 條第 2 項。可以由本人、法定代理人,或已向入管局長申報的律師、行政書士辦理。
許可的 7 項要件
只有同時符合以下要件,才被認為有從事資格外活動的相當性並許可:
- 從事該活動不會妨礙現有在留資格活動的進行。
- 確實在進行現有在留資格的活動。
- 申請的活動屬於入管法別表第一的 1 表或 2 表所列的活動(技能實習與特定技能除外)。
- 申請的活動不屬於違反法令的活動,也不是在風俗營業、特種營業等場所從事的活動。
- 沒有收到收容令書,或意見聽取通知書的送達與通知。
- 素行不是不良。
- 若是依「與日本公私機構的契約」而取得資格者,該機構同意從事資格外活動。
第 7 項對工作簽證者特別重要:你的雇主必須同意你做副業。標準處理期間為 2 週至 2 個月,手續費不收。官方另有說明:這個申請可以線上辦理,但限於與變更、更新或取得許可的申請同時提出的情形。
副業在資格範圍內:申報而非許可
資格外活動許可處理的是「資格以外」的活動。如果你的副業本身也屬於技人國的活動內容,例如替另一家公司做技術或翻譯工作,那就不是資格外活動,而是所屬機關的問題。入管廳〈所屬機關申報 Q&A〉說明:
- 在現職公司之外,另外短期工作 3 日:不必申報。
- 在現職之外長期為另一家公司工作,或另外設立公司,導致所屬機關有 2 處以上:要申報與另一家公司的新契約締結,並把現職公司當成「従前の機関」,名稱後註記「(二重契約)」,期限是事由發生日起 14 日內(入管廳 Q&A 契約機關分頁,技人國適用;活動機關分頁的寫法不同)。
就勞資格 Q&A 第 37 題另說明,技人國要求的是「基於與日本公私機構的契約」的活動,這裡的契約包含雇用、委任、委託、委嘱等,但必須是與特定機構(可以是複數)的繼續性契約。
官方沒有寫的部分
- 某份副業算「資格內」還是「資格外」:要看業務內容是否屬於資格活動,官方沒有逐項列舉,可由居住地管轄的入管官署以就勞資格證明書確認;詳見就勞資格 Q&A 第 3 題。
- 一週可以兼幾小時:資格外活動許可對工作簽證者沒有像留學的 28 小時那樣的統一規定,本站查到的官方頁面未載明,待確認;留學與家族滯在的包括許可另有規定。
- 雇主不同意怎麼辦:要件第 7 項要求雇主同意,本站查到的官方頁面沒有寫替代方案。
怎麼做
- 先請雇主書面同意副業,並確認公司內規是否允許。
- 分清楚副業屬於資格內或資格外;不確定時,向入管官署或外國人在留綜合資訊中心(電話 0570-013904)詢問。
- 資格外:先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標準處理 2 週至 2 個月,許可前不要開始工作。
- 資格內且長期:14 日內申報新契約締結、註記二重契約。
- 不要選擇風俗營業等場所;官方列為許可的排除項目。
容易踩雷
- 先做再補許可。要件第 2、7 項都假設事前許可,本站解讀整體設計也是先許可再活動。
- 以為短期工作 3 日就不需要許可。Q&A 說的 3 日不必申報,是所屬機關申報的情形,不等於資格外活動不需許可。
- 副業在風俗營業場所。官方明文排除。
- 雇主不知情。要件第 7 項要求雇主同意。
- 把副業當成可以讓正職荒廢的理由。要件第 1、2 項要求不妨礙本來活動。
常見問題 FAQ
工作簽證可以做副業嗎?
可以,但資格外活動要先經入管局許可;副業在資格範圍內則依申報規定處理。
資格外活動許可要多久?
標準處理期間 2 週至 2 個月。
副業幾小時以內不需要許可?
官方資格外活動頁面沒有給工作簽證者的時數,待確認。
在另一家公司做 3 天,要申報嗎?
Q&A 說短期 3 日不必申報所屬機關,但若性質屬資格外活動,仍需許可,請先確認。
下一步
本文為日本在留資格與簽證的通則整理,不是行政書士或律師的個案意見;要件、手續費與期間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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